| **** | 生成日期:2025-12-29 |
| 青生发〔2025〕262号 | 关键字:|
| 厅办公室 | 发布机构:
青生发〔2025〕262号
****关于同意中国石****公司****公司重新领取危险废物
经营许可证的批复
中国石****公司****公司:
你公司《****油田****处理厂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请示》(石油青质安〔2025〕303号)、《****油田****处理厂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变更法定代表人的请示》(石油青质安〔2025〕357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公司核发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
二、****公司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法定代表人由“刘国勇”变更为“张永庶”。
三、此次核准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内容
(一)证书编号:****030006;
(二)法人名称:中国石****公司****公司;
(三)法定代表人:张永庶;
(四)经营设施地址:海西州**市花土沟镇创业路;
(五)经营类别:HW08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071-001-08、071-002-08、072-001-08),共计1大类、3小类;
(六)经营方式:收集、贮存、利用;
(七)经营规模:62000吨/年(071-001-08,化学热洗工艺20000吨/年、热脱附工艺34000吨/年;071-002-08、072-001-08,热脱附工艺8000吨/年);
(八)许可有效期:5年,自2025年12月16日至2030年12月15日。
四、管理要求
(一)严格依法经营。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及《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得超范围、超规模经营危险废物,禁止转让、租赁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同时,按照《****办公厅关于开展工业固体废物排污许可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全面落实固体废物排污许可事项和管理要求。
(二)细化管理计划和管理台账。按照《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和管理台账制定技术导则》(HJ 1259-2022)要求,按时制定并上报危险废物管理计划,规范危险废物经营记录。加强对新产生尾砂等固体废物的环境管理,依法依规进行处置、利用,建立台账明确处置利用方式和最终去向,严禁非法填埋和倾倒。
(三)严禁危险废物二次转移和超期贮存。做好危险废物入厂监测,发现接收的危险废物无法处置的,应及时联系危险废物产生单位,立即退回,并向当地生态环境部门报备,不得接收无法处置的危险废物,不得将接收的危险废物二次转移利用处置。
(四)规范开展自行监测。严格按照相关政策标准和要求,制定自行监测方案并开展自行监测工作,做好污染防治信息发布与公开。
(五)强化安全生产。加强危险废物收集、转运、处置全过程安全生产,做好应急物资储备,定期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有效防范环境风险。
****环境局、****环境局认真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切实加强对中国石****公司****公司的日常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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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