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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包1(高远办公楼租赁项目):
| **** | **省**市新区长虹北路9号 | 最低评标(审)价法 | 否 | 2,730,300.00元 | 2,730,300.00元 |
合同包1(高远办公楼租赁项目):
服务类(****)
| 1-1 | 其他租赁服务 | 高远办公楼 | 单一来源谈判文件包含的所有范围 | 一、项目基本信息 1. 项目名称:高远办公楼租赁项目 2. 采购人:**** 3. 供应商:**** 4. 项目地址:**市新区长虹北路9号高远办公楼 二、采购核心需求 1. 租赁标的:供应商合法拥有出租权的高远办公楼部分房产,实际使用面积5688.22平方米(具体楼层、房间号以双方实地确认为准)。 2. 租赁用途:满足采购人日常办公、公务活动开展及相关配套服务需求,不得擅自改变使用性质。 3. 租赁期限:期限1 年(本项目属于一签多年,第二年、第三年通过续签合同的方式执行)。 4. 租金标准:按照市场化公允定价原则,租金单价不高于**市新区同地段、同档次办公楼市场租赁均价,本项目最高限价为274万元,租金支付方式为按年支付(具体支付节点合同内另行约定)。 5. 配套要求: (1)房屋主体结构完好,满足办公使用安全标准,墙面、地面、门窗等设施设备完好无损; (2)配备基本办公配套设施(如供电、供水、供暖、通风、消防设施等),且设施设备运行正常; (3) 提供必要的物业管理服务(设施维护等),保障办公环境有序。 6. 合同履约:供应商需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履行房屋维修、安全保障等义务,不得擅自提前收回房屋或变更租赁条款;采购人需按约定支付租金,合理使用房屋及配套设施。 三、其他要求 1. ****房产所有权证明、出租权授权证明等相关合法文件,确保租赁标的权属清晰、无法律纠纷。 2. 租赁期间,如遇房屋维修、改造等事宜,双方应提前沟通协商,供应商需在合理期限内完成维修,保障采购人正常办公。 3. 本采购需求未尽事宜,由采购人与供应商在签订租赁合同时进一步明确。 | 1年 | 符合行业标准 | 2,730,300.00 |
郭茂宁(采购人代表)、王艳、刘玉喜
| 参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委员会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规定收取代理服务费 | |||
| 合同包号 | 合同包名称 | 代理服务费金额(万元) | 收取对象 |
| 1 | 高远办公楼租赁项目 | 2.88 | 中标(成交)供应商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采用单一来源方式的理由及原因:该房产出租权唯一,延续租赁可避免设备迁移、网络重构及政务服务中断,且能简化流程、满足办公急需,符合《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相关规定及高效节约原则。故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名称:****
地址:**市新区长虹路1号
联系方式:0919-****95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
地址:**省**市新****省**市新**石家街127号东岸国际17层1702室
联系方式:152****9909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王涛
电话:152****9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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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