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优化**配置,提高国有资产运营效益,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区****技术局现面向社会对代管集体房屋进行公开招租。
一、招租房源基本信息
| 序号 |
位置 |
性质 |
面积 |
起租价格 |
租赁期限 |
租金支付方式 |
租赁保证金 |
| 1 |
**街55号2楼 |
营业用房 |
110㎡ |
2300元/月 |
3年 |
一年一付 |
另行商议,租赁期满全额退还。 |
| 2 |
沿江路79号底楼 |
营业用房 |
131.44㎡ |
4500元/月 |
3年 |
一年一付 |
另行商议,租赁期满全额退还。 |
| 3 |
东坝街71号(原厨房) |
营业用房 |
18.03㎡ |
500元/季 |
3年 |
一年一付 |
另行商议,租赁期满全额退还。 |
****政府建设或规划需要,出租人有权单方终止租赁合同。
二、招租有关事项
(一)公告期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自2025年12月29日8:30至2026年1月7日18:00止。
(二)报名
有意向的承租者请在公告期内持本人相关证件(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等)****科学技术局办公室报名。报名地址:**市人民路79号,联系电话:0832-****446。
(三)确定承租人
公告期满后,如同一出租房屋有两人及以上报名的,****科学技术局将组织报价竞争,价高者取得租赁权;仅1人报名的,以起租价格作为租赁价格,确定承租人。公示5个工作日后,双方于15个工作日内签订租赁合同,承租人缴纳首期一年租金。
(四)承租条件
1.承租人必须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法人;
2.合法合规的经营资质:承租人应具备合法的营业执照、相关行业的许可证等,以证明其有合法经营的能力和资格;
3.良好的信誉和信用记录:没有租用直管公房的欠租记录及不良信用记录。
(五)租用要求
1.承租人应严格按照合同约定遵循国家法律法规从事经营活动,不得擅自转租或将承租房屋用于任何非约定用途。
2.承租人如装修房屋,需严格遵循国家建筑、消防、环保等法规标准,不得破坏房屋主体结构,对房屋使用不当造成损坏的,承租人应承担维修或赔偿责任。
3.承租人作为房屋实际使用人,承担租赁期间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因承租方原因导致安全事故,由承租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和赔偿损失义务。
4.租赁期内产生的水电气费、网络费等费用,由承租人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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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