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厅关于下达2025年农业新质生产力发展推动第一产业稳增长资金的通知》(桂财农〔2025〕72号)《****办公室关于印发2025年农业新质生产力发展推动第一产业稳增长(种植业)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桂农厅办发〔2025〕108号)等文件要求,****组织验收组对“**南****公司**水果采后加工项目”进行了现场验收,现将验收合格项目相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项目基本信息
(一)项目名称:**南****公司**水果采后加工项目
(二)项目实施单位:**南****公司
(三)项目负责人:韦盛海
(四)项目地点:**县**镇狮子坳振宏物流园
(五)项目完成时间:2025年12月
(六)项目实施依据:
1.《****农业农村厅关于储备2025年乡村特色产业新质生产力项目的通知》
2.《2025年农业新质生产力发展推动第一产业稳增长(种植业)项目实施方案》(桂农厅办发〔2025〕108号)
3.《****财政厅关于下达2025年农业新质生产力发展推动第一产业稳增长资金的通知》(桂财农〔2025〕72号)
二、项目建设及投资情况
(一)建设内容完成情况:
1.水果采后商品化处理分选线1条及配套设施设备:180万元;
2.烘干系统1套:70万元;
3.其他费用:包括设备运输费、安装调试费等10万元。
(二)投资完成情况:项目总投资260万元,申请2025年农业新质生产力发展推动第一产业稳增长资金78万元。
三、项目绩效情况
(一)新增产值:可对**猕猴桃、脐橙、椪柑、柿子、砂糖橘等**主要特色水果实现分级筛选全自动化作业,水果生产分选能力可达3吨/小时。
(二)联农带农成效:提供10个常年就业岗位,带动就业人员人均增收0.6万元。
四、项目验收意见
经现场实地核查及查看项目支出资料,该项目已按照实施方案完成全部建设内容,设施设备设备规格达标、功能完善,资金使用规范,投产运营后达到产量达既定目标,联农带农效益效益显著,验收专家一致同意项目通过验收。
五、公示期限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自2025年12月23日起至2025年12月29日止。
六、异议反馈
公示期间,如对项目验收结果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电话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反映。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并提供有效线索、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以便核实和反馈。
地 址:**镇民行中路152****银行四楼)
电 话:0778—****426
邮 箱:****@188.com
****
2025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