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城乡人居环境整治设施设备更新项目2026年55辆环卫车辆保险服务(二次)
磋商采购公告
**市城乡人居环境整治设施设备更新项目2026年55辆环卫车辆保险服务(二次)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贵单位参加磋商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采购项目名称:**市城乡人居环境整治设施设备更新项目2026年55辆环卫车辆保险服务(二次)
1.2采购人:****
1.3采购代理机构:****
1.4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5采购项目概况:为采购人2021年11月采购并出租给**市各乡镇(街道)使用的55辆环卫车辆,提供2026年度55辆环卫车交强险及商业险服务,商业险包含:车辆损失险、第三者责任险(保额为200万元)、车上人员责任险:车辆驾驶人员(1人)及乘客(1人)(保额均为10万元)。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2 服务期限:一年(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具体起保日期以车辆上一年度保险到期日为准)。
2.3 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4质量标准:满足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并满足采购人服务需求。
2.5最高限价:商业车险自主定价系数值≤0.7。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资质要求:供应商需****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的保险企业****公司或其授权的州、市级公司;需提供法人授权书及有效《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同一个保险机构仅接受一家投标人参与,如出现同一保险机构有两家及以上投标人参加的,其投标文件均无效。
(2)财务要求: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一年(2024年)的财务报表,成立不满一年的提供成立****银行资信证明;
(3)业绩要求:无;
(4)信誉要求: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5)人员要求:无。
(6)其他要求:无。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其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有意参加磋商采购活动的单位,请于2025年12月29日至2026年01月06日,****网站(http://www.****.com/)获取采购文件。
4.2采购文件的获取方式:网上办理获取。
4.3文件费:600.00元,售出不退。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01月09日15点00分,地点为:****(**市**路22号粮贸大厦三楼301室)。标书代写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绝接收。
6.磋商时间和地点
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应委派代表准时参加磋商活动,磋商开始时间预计为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后半小时。磋商地点为:****(**市**路22号粮贸大厦三楼301室)标书代写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磋商采购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站上发布。
8.其他
无。
9.联系方式
采购人:****
地址:**省******办事处忠窑社区天颐幸福里六号楼二楼
联系人:业老师
联系方式:184****1190
采购代理机构:****
地址:**市**路22号粮贸大厦三楼301室
联系人:谭海鸥、金子涵
联系方式:183****9312、0877-****387
2025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