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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 | ****陇东石油预探项目组蛟23等22座井场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第二期) |
| 项目类型 | 矿产类 |
| 建设单位 | ****陇东石油预探项目组 |
| 编制单位 | ********委员会****试验站) |
| 监测单位 | ******公司 |
| 地理位置 | **省-**市-**县 |
| 说明 | 根据《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的规定,现对****陇东石油预探项目组蛟23等22座井场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第二期)的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5年12月29日至2026年1月26日(共20个工作日),为广泛听取社会各界对本项目水土保持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公众可通过信函、电话或者其他便利的方式向项目建设单位或者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编制单位反馈意见。为使您的宝贵意见能得到及时的处理和回应,请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宏刚187****3505 |
| 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