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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0502MA31XYER6G | 建设单位法人:庞权 |
| 庞权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市 |
| **省**市**市霞美镇顺兴路14号(**(南****基地内) |
| ****年产光伏塑料配件50吨、电子元件塑料配件50吨项目 | 项目代码:**** |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53-塑料制品业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2929-C2929-塑料零件及其他塑料制品制造 |
| 建设地点: | ******市 霞美镇顺兴路14号(**(南****基地内) |
| 经度:118.470000 纬度: 24.935556 | ****机关:****环境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5-09-24 |
| 泉南环评〔2025〕表127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0502MA31XYER6G001X |
| 2025-11-11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120 |
| 6 | 运营单位名称:**** |
| ****0502MA31XYER6G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 ****0502MA31XYER6G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 ****0503MA31NLMJ1H | 竣工时间:2025-11-10 |
| 2025-11-11 | 调试结束时间:2025-11-17 |
| 2025-12-01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5-12-26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org/yanshou/43708.html |
| ** | 实际建设情况:**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年产光伏塑料配件50吨、电子元件塑料配件50吨 | 实际建设情况:年产光伏塑料配件25吨、电子元件塑料配件25吨 |
| 项目分阶段建设,剩余部分属下阶段建设内容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光伏塑料配件、电子元件塑料配件生产工艺:根据产品需求选择PP或PC塑料米、色母粒按照一定比例投入搅拌机中进行搅拌,拌料均匀后对粒料表面进行干燥(电加热80℃左右),去除粒料表面因暴露在空气中受潮而产生的水汽。粒料干燥后加入注塑机内,通过电加热至各塑料原米的熔胶温度使塑料米熔化呈流动状态(由于不同塑料原米的熔融温度不同,注塑机温控设置的熔胶温度不同,其中PC设置的熔胶温度为230℃、PP设置的熔胶温度为175℃),在注塑机的螺杆或活塞推动下,经喷嘴注入模具型腔(光伏塑料配件、电子元件塑料配件注塑所用的模具不同),在模具中固化成型,出模后经人工修边检验即为成品。修边检验过程中产生的边角料及不合格品经破碎机破碎后回用于生产。 | 实际建设情况:光伏塑料配件、电子元件塑料配件生产工艺:根据产品需求选择PP或PC塑料米、色母粒按照一定比例投入搅拌机中进行搅拌,拌料均匀后对粒料表面进行干燥(电加热80℃左右),去除粒料表面因暴露在空气中受潮而产生的水汽。粒料干燥后加入注塑机内,通过电加热至各塑料原米的熔胶温度使塑料米熔化呈流动状态(由于不同塑料原米的熔融温度不同,注塑机温控设置的熔胶温度不同,其中PC设置的熔胶温度为230℃、PP设置的熔胶温度为175℃),在注塑机的螺杆或活塞推动下,经喷嘴注入模具型腔(光伏塑料配件、电子元件塑料配件注塑所用的模具不同),在模具中固化成型,出模后经人工修边检验即为成品。修边检验过程中产生的边角料及不合格品经破碎机破碎后回用于生产。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废水处理设施:生活污水:化粪池,1座,处理量为30m3/d;经化粪池处理达标后,通过市政污水管****处理厂处理。2、废气处理设施:①注塑废气:车间密闭,集气罩+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15m高的排气筒DA001;②破碎粉尘:在破碎机密闭箱体内进行破碎后,以无组织形式排放。3、噪声处置措施:减震、降噪。4、固废处置措施:垃圾桶、一般固废暂存场、危险废物暂存间。 | 实际建设情况:1、废水处理设施:项目冷却用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依托出租方化粪池,经化粪池(处理能力30m3/d)处理达标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处理厂处理。2、废气处理设施:①注塑废气:项目生产时关闭车间门窗,使生产车间处于密闭状态,并在注塑机上方安装集气罩,注塑废气经集气罩集中收集后,由一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进行处理,最后通过一根15m排气筒DA001排放;②破碎粉尘:项目破碎机在密闭空间进行,无粉尘排放口,破碎粉尘沉降在箱体内后回用,少量以无组织形式排放。3、噪声处置措施:厂区内采取合理布局,并对注塑机、破碎机、搅拌机、空压机等主要设备采取了减振、隔音措施,避开休息时间作业,并定期检测设备。4、固废处置措施:厂区、车间内均设置了垃圾桶,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设置一般固废贮存场所,废包装袋、边角料及不合格品集中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贮存场,其中废包装袋外售给有关单位回收利用,边角料及不合格品收集经破碎后回用于生产;建设危废暂存间,废活性炭集中收集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具有危废资质单位处置。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0 | 0.0146 | 0 | 0 | 0 | 0.015 | 0.015 | |
| 0 | 0.0073 | 0 | 0 | 0 | 0.007 | 0.007 | |
| 0 | 0.0007 | 0 | 0 | 0 | 0.001 | 0.001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1333.08 | 0 | 0 | 0 | 1333.08 | 1333.08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0565 | 0 | 0 | 0 | 0.057 | 0.057 | / |
| 1 | 化粪池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的三级标准(其中氨氮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中B级标准)要求 | 现阶段项目冷却用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依托出租方化粪池,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处理厂进行处理。 |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生活污水pH值在6.6-6.9之间,其中SS平均排放浓度两天分别为63mg/L、55mg/L,COD平均排放浓度两天分别为174mg/L、212mg/L,BOD5平均排放浓度两天分别为58mg/L、68.7mg/L,氨氮平均排放浓度两天分别为41mg/L、39.8mg/L。生活污水水质可达GB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中的三级标准(其中氨氮达GB/T31962-2015《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中B级标准)要求,现阶段项目生活污水达标排放。 |
| 1 | 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 | 注塑废气有组织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表4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注塑废气无组织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同时在无组织控制上增加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标准限值。 | 项目生产时关闭车间门窗,使生产车间处于密闭状态,并在注塑机上方安装集气罩,注塑废气经集气罩集中收集后,由一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进行处理,最后通过一根15m排气筒DA001排放。 |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有组织废气中非甲烷总烃最大排放浓度两天分别为4.75mg/m3、4mg/m3,最大排放速率两天分别为0.026kg/h、0.0215kg/h。项目非甲烷总烃有组织排放可达《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表4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现阶段项目有组织废气达标排放。验收监测期间,非甲烷总烃厂区内最大浓度两天分别为1.57mg/m3、1.51mg/m3,厂界最大浓度两天分别为1.08mg/m3、1.07g/m3。项目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可达《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且非甲烷总烃厂区内监控点浓度可达《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附录A的表A.1的限值要求,现阶段项目无组织废气标排放。 | |
| 2 | 密闭破碎 | 破碎粉尘无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标准限值 | 项目破碎机在密闭空间进行,无粉尘排放口,破碎粉尘沉降在箱体内后回用,少量以无组织形式排放。 | 验收监测期间,颗粒物厂界最大浓度两天分别为0.211mg/m3、0.212mg/m3。项目颗粒物无组织排放可达《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现阶段项目无组织废气标排放。 |
| 1 | 减震、降噪 | 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 现阶段项目噪声来源主要为运营期间生产设备运行时产生的机械噪声,采取加强设备日常维护及加装减震垫的措施,来减小噪声排放。 |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昼间厂界噪声最大值两天分别为64.4dB(A)、63.9dB(A),夜间厂界噪声最大值两天分别为54.3dB(A)、54.2dB(A),厂界噪声可达《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l2348-2008)3类标准限值,现阶段项目厂界噪声达标排放。 |
| 1 | 建立健全环境管理体系,规范设置固废收集、贮存场所。各类危险废物规范收集、暂存并及时委托有资质的单位集中处置,贮存堆场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有关要求,严格执行转移制度;一般工业固废集中收集后无害化处理,贮存和处置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的相关要求。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理。 | 现阶段项目已单独设置了危废暂存间,危废暂存间设置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相关规定;一般固废贮存场所(利用生产车间内的空闲场所),一般固废贮存场所设置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规定,生活垃圾则设置了垃圾桶。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废包装袋、边角料及不合格品)集中收集后,暂存在一般固废贮存场所,其中废包装袋外售给有关单位回收利用,边角料及不合格品经破碎后回用于生产;废活性炭集中收集后暂存于危废间,并定期委托具有危废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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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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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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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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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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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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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