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编号:****
2、项目名称:********管委会安保服务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5年12月15日
5、评审日期:2025年12月26日
二、成交情况
|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 址 | 成交金额 | 单位 |
| 1 | 本项目共分一个包,包括校区24小时巡逻及车辆停放管理、门口岗位执勤及建筑物内巡逻、消防安全巡查、疫情防控、各类灾害紧急处置、治安防范、监控室岗位值班等安保工作 | **** | **自贸试验区**片区(郑 东)****与心怡路交叉口 中晟新天地 B 座 2303、2403 室 | 660500.00 | 元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采购范围 | 服务标准 | 服务期限 | |
| 1 | ********管委会安保服务项目 | 详见磋商文件 | 满足采购人要求 | 一年 |
三、评审专家名单
徐波、余清义、王**(采购人代表)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本项目招标代理费****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费标准的70%计算招标代理费(最低7000元),招标代理费用由中标人承担,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
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7000元。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成交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招标采购综合网》网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各有关当事人对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公告期限结束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中华人民**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相关规定,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以书面形式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投标人公章递交至采购代理机构(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不再受理。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
地 址:**市郑东新区**东路1号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0371-****7697
2、采购代理机构:****
地址:**市郑东新区**外环路与******广场1层108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方式:150****3957
电子邮件:****@163.com
发布人:****
发布时间:2025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