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区文****停车场建设项目主体、二次结构及装修材料采购-
中标候选人公示
****受****的委托,对“**市**区文****停车场建设项目主体、二次结构及装修材料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按招标文件约定开标、评标环节已完成,现将本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公布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市**区文****停车场建设项目主体、二次结构及装修材料采购;
2.项目编号:****;
二、招标公告发布媒体及日期
本项目招标公告于2025年12月03日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集团阳光采购平台》上发布。
三、评标时间及地点
评标时间:2025年12月25日。
评标地点:****集团阳光采购平台评标室。
四、中标候选人情况
第一中标候选人:****
投标总报价(含税):****111.35元
供货期限:分批供货,招标人下达供货通知单后按要求供货。
质量标准:合格,符合国家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供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第二中标候选人:******公司
投标总报价(含税):****995.99元
供货期限:分批供货,招标人下达供货通知单后按要求供货。
质量标准:合格,符合国家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供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第三中标候选人:******公司
投标总报价(含税):****674.30元
供货期限:分批供货,招标人下达供货通知单后按要求供货。
质量标准:合格,符合国家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供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五、公示媒体及公示时间
1.公示媒体: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集团阳光采购平台》发布。
2.公示时间:2025年12月26日-2025年12月28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候选人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可以自公示发布之日起三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提出书面质疑或异议(加盖单位公章且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或异议函接收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将不予受理。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
地 址:**省**市**区鸿苑路金科﹒智汇谷
联系人:刘先生
电 话:0371-****8879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地 址:**省****原区金帝大厦12楼南1201室
联系人:杜先生、王先生、刘先生
电 话:0371-****8228
电子邮件:****@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