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持丽泽金融商务区高品质营商环境,进一步推进丽泽金融商务区环境品质提升工作,实现高标准、高品质城市管理服务,2026年度我委拟开展环境一体化提升服务项目。为保障环境一体化提升服务项目顺利开展,提高一体化提升服务作业水平,拟聘请专业第三方监管单位对一体化提升服务进行全过程监管及考核,并通过比选的方式****公司配合开展2026年度丽泽金融商务区环境一体化提升服务项目监管考核服务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工作任务
(一)工作范围
负责配合****开展丽泽金融商务区环境一体化提升服务项目工作日常监管。包括但不限于:
1.对环境一体化提升服务项目管养绿地日常养护进行监管考核。2026年度绿地养护面积约为78.98万平米,其中一级养护面积25.66万平米、二级养护面积48.73万平米、三级养护面积4.59万平米,养护费用预计投入843万元。
2.对环境一体化提升服务项目道路清扫保洁、公厕投放与养护、城市综合巡查等环境秩序工作进行监管考核。2026年度道路清扫保洁面积约为71.16万平米(30条道路)及地铁出站口区域4处,其中一级道路约55.45万平米(16条道路)、二级道路约13.30万平米(9条道路)、三级道路2.2万平米(5条道路)、地铁出站口区域0.2万平米(4处,一级道路标准);2026年度投放及养护临时公厕10座(双厕位泡沫封堵式)及四座固定公厕;2026年度城市综合巡查范围包括丽泽金融商务区规划范围及周边区域,包括市政道路与管养公园等。
3.对环境一体化提升服务项目智慧化管理服务质量进行监管考核。智慧化管理服务范围包括市政环卫服务智慧化、园林绿化养护服务智慧化、城市综合巡查服务智慧化等,实现环境一体化提升服务工作的智慧化统筹管理。
(二)工作内容
1.负责制定考核方案,并根据考核方案开展环境一体化提升服务工作范围内服务质量的定期巡查、专项检查、综合大检查及季度综合考核、年底综合考核等,并根据考核结果提交月考评报告、季度考评报告、年中考评报告、年底考评报告等;
1)园林绿化养护监管考核
包括但不限于负责按照《城镇绿地养护技术规范》(DB11/T 213-2022)等国家及地方相关政策要****公司按时间节点完成养护工作;负责配合开展服务范围内质量、安全、环保及应急抢险等相关工作;负责完成园林绿化养护专家评审工作及其他相关工作的监管考核。
2)环境秩序监管考核
包括但不限于负责按照《城市道路清扫保洁质量与作业要求》(DB11/T 353-2021)等国家及地方相关政策要求开展可视垃圾检查等清扫保洁监管工作;负责参照《公园设计规范》(GB 51192-2016)、《公共厕所运行管理规范》(DB11T/ 356-2017)等国家及地方相关政策要求开展临时公厕投放及保洁质量的监管工作;负责检查城市综合巡查服务人员出勤率、巡视检查质量、城市服务、秩序维护等服务内容的监管工作及其他相关工作的监管考核。
3)智慧化管理服务监管考核
包括但不限于负责智慧化平台及物联设备的可视化、智慧化平台操控员调度频次与调度能力、智慧平台报事员巡查次数与报事率等方面的全过程监管考核工作。
2.负责档案留存,包括但不限于监管考核影像记录、巡查记录、周小结****公司提交的成果材料等工作,并根据成果材料与监管考核结果出具月考评报告、季度考评报告、年中考评报告、年底考评报告等;
3.我委安排的其他相关工作。
(三)工作期限
以丽泽金融商务区环境一体化提升服务项目工作期限为准。
二、参选公司资格要求
参选公司须具备: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显示的查询时间范围须在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至截止日之间)。
3.本项目不接受个人及联合体报名,参选单位应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或以上资质,有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优先,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市政公用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监理考核团队需配备至少一名具有造价资格的专业人员。
三、报名须提交材料
递交材料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公司简介。
(二)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相关资质证明材料。
(四)企业近三年无安全事故和质量事故承诺书。
(五)在经营中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承诺书。
(六)信用中国网站查询记录。
(七)实施方案及简要报价表;
(八)相关工作业绩案例。
注:上述申报材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四、选取办法
符合报名条件的企业可自愿报名,并按要求提交材料(一份)。我委将****公司当中初步选择企业综合实力、实施方案、****公司参加最终的比选,以电话形式通知。****公司依照选定的日期,由法人或委托代理人(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统一到我委集中进行汇报(携带材料五份,1正4副及参选文件电子版)。我委将根据选聘对象提供的资质、实施方案、相关工作业绩等材料进行综合评价,择优确定意向单位,并按程序签订合同。
五、报名时间及地点
请意向参与单位于2025年12月29日—2026年1月6日提交所要求资料至我委(报名方式:现场提交材料)。
联系人:田宇、童智慧
联系电话:010-****1351
(咨询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地 址:**区金泽西路8号院晋商联合大厦20层2030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