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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文号宁水审发〔2025〕175号 | 发布日期2025-12-26 |
| 主动公开 | 所属机构****水利厅 | 责任部门****水利厅 |
| 有效 |
****关于G109线K1277+960青渠桥改造工程实施方案的批复
宁水审发〔2025〕175号
****中心****中心:
你单位《关于2026年G109线K1277+960青渠桥改造工程技术实施方案的请示》(宁公管吴发〔2025〕87号)已收悉。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标准),根据《**回族自治区水工程管理条例》《**跨(临)水利骨干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办法》(宁水规发〔2025〕10号)规定,决定准予你单位负责的青渠桥改造工程在大清渠桩号K7+835处实施。
一、为确保渠道运行和防洪安全、渠堤交通畅通,渠堤道路、桥梁安全防护和标识标牌设置等相关工程措施和技术方案,依据《**跨(临)水利骨干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办法》及相关规范规定确定。
二、工程施工具体方案和技术要求由宁****管理处审定。你单位需与宁****管理处签订建设安全运行管护协议后方可开工,施工过程必须严格按照施工方案和技术要求进行,并服从宁****管理处的现场监管。
三、你单位要强化工程质量和安全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要编制工程建设运行应急预案报宁****管理处备案。
四、该工程施工不得影响渠道行水,工程建设范围以外的渠道和渠道保护范围不得随意开挖和破坏,具体施工时间由你单位和宁****管理处协商确定。
五、工程所需资金由你单位负责筹措。
六、工程竣工图纸及相关资料交宁****管理处存档。
七、其它事宜由你单位与宁****管理处协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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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