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提示: ****政府采购计划,属于政府采购范畴,适用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根据《****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供应****政府采购活动时,认为自身权益受到损害的,可按照《****政府采购询问、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提出质疑、投诉。具****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质疑、投诉流程。
项目基本信息
售后服务要求
踏勘需求
采购产品需求清单
| 序号 | 商品分类 | 产品名称 | 参考品牌 | 参考型号 | 计量单位 | 采购数量 | 是否允许进口商品报价 | 现货要求 | 原装正品要求 | 技术指标 |
| 1 | 空调机 | 精密空调项目 | 无 | 无 | 台 | 1 | 否 | 是 | 是 | 一、产品参数1、制冷量≥12.5kw,环风量≥3600m3/h、热能力≥3kw,湿能力≥1.5kg/h2、全变频设计,机房内温度波动<±0.5℃;3、大风量小焓差,显热比≥0.92。★4、精密空调加湿器需选用耗电量低、维护方便的湿膜加湿器。需提供具备CMA或CNAS认证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结果为合格的检测报告予以证明。5、仿生扇叶+聚流流道,实现≥20m远距离送风。6、380V±20%,50/60Hz±2.5Hz超宽输入电压范围,多种电源保护功能。7、耐高/低温设计,可适应室外环境温度-40~50℃8、**组件连管≥80m,落差-10~20m内可靠运行。9、强排水组件,冷凝水自排+强排,杜绝机房水患。10、LCD 彩色触摸屏≥5寸,图形化显示各组件运行状态,具备温湿度曲线显示。11、支持至少32台机组群控组网,主备机自动切换,具备轮巡、层叠、防冲突管理、故障切换等功能,合理分配热负荷需求,降低机组能耗。12、标配RS485接口,标准Modbus通讯协议,适配动环监控,可远程精准控制。13、机身一体化设计,风机、压缩机等核心器件全正面维护。14、室内、外机铜管螺纹连接,安装过程中免动火焊接。15、出厂预充冷媒,标配≥5m连接铜管、≥10m主电源线、≥12m内外机通讯线及外机电源线。16、支持机械互锁双电源、绳式漏水传感器、防雷器、电表、SNMP卡、以太网接口★17、精密空调的室内机机外余压应20-100Pa可调。需提供具备CMA或CNAS认证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结果为合格的检测报告予以证明18、机组的全年能效比应≥6.0。需提供12.5kW机组在室内回风干球温度24℃±1℃的条件下的第三方检测报告测试报告予以证明。★19、除湿功能:空调机组具备双电子膨胀阀,采用减小蒸发面积的方式实现空调的除湿功能,要求可实现10%低载除湿。需提供具备CMA或CNAS认证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结果为合格的检测报告予以证明。★20、小精密空调室内风机应配置EC轴流风机,风机风速可根据机房环境状态变化自动调整,达到最佳运行状态。并提供风机原产地证明和具备CMA或CNAS认证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结果为合格的检测报告。★21、具备缺相保护、提示、告警等功能,并能够在电源恢复正常时自动启动。具备断电后来电自启动功能,并具备延时启动功能。需提供具备CMA或CNAS认证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结果为合格的检测报告予以证明。★提供在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质保期:报价上传自拟承诺书,包含质保自验收合格之日起3年。★需提供原厂出具的原厂授权函,质保承诺函并加盖相响应单位公章二、售后及其他要求: 1、★号条款需按照要求上传相关证明材料,否则响应无效。2、要求中标供应商在设备进场前,提供设备序列号,设备需要原厂原封拒接改配,支持原厂验机,提供产品资料及厂商售后服务证明材料,并按参数需求进行逐条核对,不合格不予验收。3、要求:应现场安装调试,安装在二楼;报价详情页面应体现符合本项目要求的技术参数描述,报价应包含运费、人工费、安装材料费,连机管、电源线、外机支架、排水管、打孔费等所有安装费用包含内,其中所涉费用不再额外进行支付。 4、中标供应商须安排专人送货至采购人指定地点,安排专职技术人员负责上门安装、调试直至验收合格,并负责校内文明安全施工,采购人不接受快递邮寄、物流运输等送货方式。 |
1.电子卖场供应商用其上架销售的商品可参与比价报价。
2.采购人按照电子卖场交易商品品目、《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政府采购文件编制及评审活动禁止行为清单(试行)》及各地区制定的禁止行为文件所规定内容,设定和发布商品的比价需求和初步意向价格,不应将多种商品的比价项目作为一个比价项目发布。标书代写
3.供应商参与报价则表示默认满足并接受采购需求项目要求。
4.供应商报价不得高于采购人设定的初步意向价格和供应商上架在售的同款商品价格。
5.其他资质文件:
①供应商响应的若为进口商品或品牌商品,需提供生产厂家或一级经销商授权。(品牌商品名单详见:https://hljcg.****.cn/mall-view/information/detail?noticeId=962649)
②供应商响应的若为生产厂家自产自销商品,应提供《生产厂家自产自销商品证明》和具有合法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检测(检验)报告或证书等必要的证明。
6.比价报价时间截止后,采购人应在满足比价条件并参加报价的供应商中选择排名价最低者成交,应当自中标、成交供应商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采购人不应以比价需求发布阶段未列明的技术参数、产品功能为理由拒绝成交。如需废标的,需在备注栏填写充分、合理的废标理由,无法提供相关情况的,不得废标。
7.比价报价期间,供应商只能报价一次,报价后不可修改报价产品的技术参数、服务标准、证明链接、产品报价等任何信息。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比价项目。
9.供应商报价相同且符合报价规则的,应选择最早报价的成交。
10.对小微企业实行价格优惠政策。比价项目如关联了不专****政府采购计划,采购人应按照我省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填写对小微企业执行的价格扣除比例。供应商响应的所有商品均为小型或微型企业生产的,供应商应上传针对商品生产厂家的《小微企业声明函》,系统自动用扣除后的价格比价、排名,实际成交价为未扣除价格前的供应商响应报价。
11.产生成交结果后,供应商应72小时内确认订单,不可不确认订单或以商品价格错误、商品无库存、物流无法配送等不正当理由取消订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