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5-12-26
我局于2025年12月26日受理行政许可申请人关于腾宏特种耐磨件自动化建设项目(一期)设计方案变更的申请事项,根据《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和《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六条、第四十七条之规定,现履行公告告知与该行政许可事项有重大利益关系的直接关系人。申请人、利害关系人依法享有陈述、申辩和要求听证的权利。符合以上要求的当事人可在本公告公示期内向我局以书面形式进行陈述、申辩或要求听证;逾期未进行陈述、申辩或要求听证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原设计方案主要规划指标如下:
1.用地性质:工业用地
2.项目总用地面积:32532.62㎡;
3.建筑占地面积:18335.58㎡;
4.总建筑面积:22171.14㎡;
5.计容建筑面积:39329.44㎡;
7.不计容建筑面积:0㎡;
8.容积率:1.21;
9.建筑系数:56.36%;
10.绿地率:10.17%;
11.建筑层数与高度:详见总平面图;
12.机动车停车位:45个,非机动车停车位:222个。
建设单位因施工深化,对原设计方案布局进行调整,变更后的设计方案主要规划指标如下:
1.用地性质:工业用地
2.项目总用地面积:32532.62㎡;
3.建筑占地面积:18383.63㎡;
4.总建筑面积:22530.44㎡;
5.计容建筑面积:39293.70㎡;
7.不计容建筑面积:0㎡;
8.容积率:1.21;
9.建筑系数:56.51%;
10.绿地率:10.33%;
11.建筑层数与高度:详见总平面图;
12.机动车停车位:46个,非机动车停车位:226个。
建设单位:****
设计单位:******公司
监督单位:******局
举报电话:****353
收件地址:******局城乡规划股
邮政编码:355400
公示期:2025年12月27日至2026年1月5日
特此公告
附图:腾宏特种耐磨件自动化建设项目(一期)总平面图
******局
2025年12月26日
******局
2025-12-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