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引号 ] | 115********959972Y/2025-00514 | [ 发文字号 ] | 津发改审〔2025〕344号 |
| [ 主题分类 ] | 其他 | [ 体裁分类 ] | 其他 |
| [ 发布机构 ] | **区发展改革委 | [ 有效性 ] | 有效 |
| [ 成文日期 ] | 2025-12-16 | [ 发布日期 ] | 2025-12-17 |
发布日期: 2025-12-17 15:02:44
你单位报来《关于申请审批**市**区智能产业园基础设施升级完善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集团函〔2025〕32号)及相关附件资料收悉。根据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相关规定,经研究,现就有关事宜批复如下:
一、****园区载体缺口,提升产业协同能级,同意实施该项目。
二、项目代码:****。
三、项目法人:****。
四、项目建设地点:**工业园。
五、建设规模、标准及主要建设内容:
**标准厂房占地约130亩,建筑面积约110000平方米,改造约23600平方米配套服务设施,改造配套道路约2.3公里等。 (1)智能化标准厂房 **标准厂房占地约130亩,建筑面积约110000平方米,形成满足智能生产要求的高品质产业空间。 (2)配套服务设施装饰装修工程 改造闲置23600平方米配套服务设施,完善装饰装修,形成集智能制造创新孵化、工业文化展示、工业文创等功能的高品质产业服务空间。 (3)配套服务设施室外完善工程 完善2.36万平方米配套服务设施的室外相关工程,含室外配电、给排水、环境整治等。 (4)园区路网提升工程 改造配套道路约2.3公里。
六、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总投资50000万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38779.4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7028万元,基本预备费4192.6万元。资****政府专项债及自筹。
七、建设工期:24个月。
八、招标核准:详见附表。
九、请你单位接文后,按照本次批复的建设内容、建设规模、建设标准和投资等开展后续工作,待项目资金落实后方可开工建设,严禁以任何****政府隐性债务。建设过程中要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切实加强工程管理,确保工程质量、投资、工期控制到位。
附件:招标投标核准意见
2025年12月16日
附件
**市**区智能产业园基础设施升级完善工程招标投标核准意见
| 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不采用招标方式 | ||||
| 全部招标 | 部分招标 | 自行招标 | 委托招标 | 公开招标 | 邀请招标 | ||
| 勘察 | √ | √ | √ | ||||
| 设计 | √ | √ | √ | ||||
| 施工 | √ | √ | √ | ||||
| 监理 | √ | √ | √ | ||||
| 重要材料及设备 | √ | √ | √ | ||||
|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核准。 请按照《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和相关规定,规范招标投标行为。 **市****委员会 2025年12月16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