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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生猪、牛、羊屠宰加工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包括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生猪、牛、羊屠宰加工项目(一期)
地点:**市**县**工业区,**路以东、**路以北
建设单位:****
建设内容:详见附件内容
联系人:王经理185****3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