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保障局、****委员会《关于整合规范综合诊查类等相关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的通知》(晋医保函〔2025〕61号)文件精神,为满足当前群众的就医需求,提供优质、个性化、精细化的医疗服务,现结合我院实际成本,遵循公平诚信合理原则,将开展的医疗服务项目内容及收费标准进行公示如下:
| 编码 |
项目名称 |
服务产出 |
价格构成 |
计价单位 |
备案价格(元) |
| **** |
上门服务费 |
根据患者需求,医疗机构派出医务人员,前往患者指定地点为其提供合法合规的医疗服务。 |
****医疗机构派出医务人员的交通成本、人力**和基本物质**消耗。 |
次﹒人 |
100 |
根据政策文件规定,市场调节价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属于全自费项目,由患者自愿选择接受诊疗服务,不纳入医保报销范围。
公示期为2025年12月29日至2026年1月4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向我院物价办提出,咨询电话****762。
特此公示。
****
2025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