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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913********8998242 | 建设单位法人:穆桂枝 |
| 魏效岗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县 |
| **县**镇东门村东 |
| 年产22万吨彩涂板生产线项目 | 项目代码:**** |
| 建设性质: | |
| 2018版本:068-金属制品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3360-C3360-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 |
| 建设地点: | **省**市**县 **镇东门村东 |
| 经度:118.24835 纬度: 37.076 | ****机关:****环境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18-10-01 |
| 博环字〔2018〕8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913********8998242001P |
| 2020-08-05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1500 |
| 155 | 运营单位名称:**** |
| 913********8998242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 913********8998242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 913********980740W | 竣工时间:2019-01-15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5-11-25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5-12-22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gongshi.****.com/h5public-detail?id=487591 |
| ** | 实际建设情况:**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年产22万吨彩涂板 | 实际建设情况:年产22万吨彩涂板 |
| 五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①从开卷机到入口活套为入口段:开卷、切头、焊接、压平、入口活套;②从入口活套到出口活套为工艺段:脱脂和水洗、吹干、钝化、初涂、精涂、烘干;③从出口活套到卷取机为出口段:出口活套、剪切、卷取。 | 实际建设情况:①从开卷机到入口活套为入口段:开卷、切头、焊接、压平、入口活套;②从入口活套到出口活套为工艺段:脱脂和水洗、吹干、钝化、初涂、精涂、烘干;③从出口活套到卷取机为出口段:出口活套、剪切、卷取。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废水:循环冷却排污水、脱盐废水属于含盐废水,与水冷废水、经综合污水站处理后的生活污水、经除铬设施和综合污水站处理后的含铬废水一****处理厂。脱脂废水、清洗废水,经车间内现有除铬设施除铬后,再****处理站处理后,通过污水管****处理厂。废气:1、混配废气:混配工序设置专门密闭间,经通风管道收集至活性炭吸附罐进行吸附处理,然后由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 2、VOCs处理设施(东)处理尾气:初涂工序设置密闭间,初涂固化炉进口端、精涂固化炉出口端也包裹在内,初涂工序挥发的有机废气和初涂固化炉进口端、精涂固化炉出口端逸散的废气经密闭间引风设施收集进入VOCs处理设施(东)进行处理;固化炉内烘干有机废气经炉内引风管道收集至催化焚烧炉燃烧处理,经燃烧处理后的烟气大部分回用至固化炉内固化烘干工序,少部分经余热回收利用后排入VOCs处理设施(东)进行处理;VOCs处理设施(东)采用“光氧催化+活性炭纤维布吸附”工艺处理有机废气,处理后废气经1根15m排气筒排放。 3、VOCs处理设施(西)处理尾气:精涂工序设置密闭间,精涂固化炉进口端、初涂固化炉出口端也包裹在内,精涂工序挥发的有机废气和精涂固化炉进口端、初涂固化炉出口端逸散的废气经密闭间引风设施收集进入VOCs处理设施(西)进行处理;VOCs处理设施(西)采用“光氧催化+活性炭纤维布吸附”工艺处理有机废气,处理后废气经1根15m排气筒排放。与VOCs处理设施(东)共用1根排气筒。 4、脱脂碱雾:采用集气罩收集后由引风机引入1根15m排气筒排放。 5、铬酸雾:钝化槽上方、钝化烘箱两端设置集气罩,收集产生的铬酸雾,然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本项目彩涂生产线设置3根排气筒,调漆间设置1根排气筒。噪声:主要噪声设备安装在室内,采取基础减振、消声、隔声处理等措施。固废:一般工业废物均可综合利用;危险废物依托现有危废暂存间暂存,委托有资质的企业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处置。 | 实际建设情况:废水:脱脂废水、清洗废水,经车间内现有除铬设施除铬后,再****处理站,生活****处理站,处理后与水冷废水、循环冷却排污水、脱盐废水一同通过污水管网排入******公司。废气:1、混配废气、初涂废气、精涂废气、固化烘干废气及固化炉出口逸散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经集气管道进入高温焚烧炉焚烧处理后由的1根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2、钝化及烘干工序产生的铬酸雾经钝化槽上方、钝化烘箱两端集气罩收集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DA005)排放。3、脱脂及烘干工序产生的脱脂碱雾经集气罩收集后由引风机引入1根15m排气筒(DA009)排放。噪声:主要噪声设备安装在室内,采取基础减振、消声、隔声处理等措施。固废:一般工业废物均可综合利用;危险废物依托现有危废暂存间暂存,委托有资质的企业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处置。 |
| 废气治理设施变动:由活性炭吸附罐、催化焚烧炉变更为高温焚烧炉。提高处理效率,达标排放。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处理站附近设置1个200m3的事故水池,用于事故状态下废水储存。 | 实际建设情况:****处理站附近设置1个200m3的事故水池,用于事故状态下废水储存。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2.8386 | 2.004 | 0 | 0 | 0 | 4.843 | 2.004 | |
| 1.42 | 0.164 | 2.4 | 0 | 0 | 1.584 | 0.164 | |
| 0.15 | 0.008 | 0.18 | 0 | 0 | 0.158 | 0.008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42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4 | 0.058 | 3.7 | 0 | 0 | 0.458 | 0.058 | / |
| 1.28 | 1.54 | 14.82 | 0 | 0 | 2.82 | 1.54 | / |
| 0.12 | 0.151 | 12.54 | 0 | 0 | 0.271 | 0.151 | / |
| 3.864 | 0.327 | 0 | 0 | 0 | 4.191 | 0.327 | / |
| 1 | 含铬污水处理设施 | 《钢铁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456-2012) | 项目脱脂废水、水洗废水经含铬污水处理设施处****处理站处理 | 总铬0.108mg/L、六价铬0.046mg/L | |
| 2 | ****处理站 | 《钢铁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456-2012) | 项目脱脂废水、水洗废水经含铬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与生活污水一起****处理站,处理后与脱盐废水、循环冷却排污水、水冷废水一起精市政污水管网排入******公司处理。 | 污水总排口排放的废水中pH值(无量纲)范围为:7~7.3,其他各污染物日均值最大值为:COD 36mg/L、氨氮3.85mg/L、总氮12.4mg/L、总磷0.39mg/L、石油类0.076mg/L、悬浮物24mg/L |
| 1 | 高温焚烧炉 | 《钢铁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990-2019) | 混配废气、初涂废气、精涂废气、固化烘干废气及固化炉出口逸散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经集气管道进入高温焚烧炉焚烧处理后由的1根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 | DA002有机废气排放口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为4.3mg/m3,氮氧化物最大排放浓度为42mg/m3,VOCs最大排放浓度为8.04mg/m3,二甲苯最大排放浓度为0.213mg/m3,二氧化硫、苯、甲苯未检出 | |
| 2 | / | 《钢铁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990-2019) | 钝化及烘干工序产生的铬酸雾经钝化槽上方、钝化烘箱两端集气罩收集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DA005)排放;脱脂及烘干工序产生的脱脂碱雾经集气罩收集后由引风机引入1根15m排气筒(DA009)排放。 | DA005铬酸雾排放口铬酸雾最大排放浓度为0.043mg/m3,DA009碱雾排放口碱雾最大排放浓度为1.2mg/m3 |
| 1 | 隔声罩、消声装置等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 | 风机设有隔声罩,同时风机出口设有消声装置;振动较大的设备采用单独基础,在其基础上采取相应的减振措施 | 厂界噪声昼间监测值在53~54dB(A)之间,夜间监测值在46~49dB(A)之间 |
| 1 | 按照有关设计规范和技术规定,对生产装置区、废水处理设施、收集管网、事故水池、固废暂存区等采取严格的防渗措施,防止污染地下水和土壤。 | 已按照有关设计规范和技术规定,对生产装置区、废水处理设施、收集管网、事故水池、固废暂存区等采取严格的防渗措施,防止污染地下水和土壤。 |
| 1 | 按固体废物“**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项目产生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危险废物须委托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危险废物厂内暂存场所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2013年修改单标准要求。 | 解包废料、带头带尾废料、不合格产品、分切废料外售综合利用;废反渗透膜由厂家回收利用;废钝化液、废包装材料、油漆废物、含铬污泥属于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间,****公司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项目依托现有42m2危废暂存间1座,各类危险废物装入容器分别堆放,并在容器上粘贴符合《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设置技术规范》(HJ1276-2022)所示的标签,危废间采取渗透系数≤10-7cm/s的防渗措施。危废暂存间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物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 |
| 1 | 按照《关于加强建设项目特征污染物监管和绿色生态屏障建设的通知》(鲁环评函〔2013〕138号)要求,落实绿化方案,确保绿化效果。 | 项目厂区已硬化,未硬化位置已绿化。 |
| 1 | 严格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制定相应的环境风险应急预案,配备必要的应急设备。定期开展环境风险应急培训和演练,切实加强事故应急处理及防范能力。 | 已严格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已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生态环境局**分局备案表。已定期开展环境风险应急培训和演练。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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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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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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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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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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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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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