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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审批文件全文: | ****环境局关于****筏式养殖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pdf |
|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 |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文件审批决定或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方式: 电话:0631-****289 电子信箱:whhbjshjglk@wh.****.cn 通讯地址:**市**区文化中路76****环境局108室 邮编:264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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