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政府:
《****政府关于确定城郊乡闽浙边“三茶”统筹发展共富示范园一期(熊透村茶叶精加工项目)剩余砂石土处置单位的请示》(郊政〔2025〕77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你乡作为城郊乡闽浙边“三茶”统筹发展共富示范园一期(熊透村茶叶精加工项目)剩余砂石土处置单位;
二、请你乡严格按照《******厅关于印发**省规范和完善砂石开采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闽自然资发〔2023〕51 号)、《******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工程建设项目剩余砂石处置管理的通知》(闽自然资发〔2025〕29号)等法律法规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剩余砂石土处置工作:
1.你乡在该项目施工前应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工程建设项目剩余砂石土评估,工程建设项目剩余砂石土******局组织专家评审通过后,方可采用。
2.工程建设项目剩余砂石评估报告经专家评审通过后,由你乡委托有资质的机构进行剩余砂石价格评估。在价格评估时,应对不同类别的砂石和有利用价值的覆盖层分别估算其价格,******局集体研究确定出让起始价。
3.你乡根据项目确定的剩余砂石土量和出让起始价组织编制剩余砂石土处置方案,报县政府批准后,负责组织纳入公共**交易平台公开有偿处置,****财政国库。
4.工程建设项目剩余砂石处置期限不得超过该项目的建设工期。工程建设项目场地平整剩余砂石处置期限原则上不得超过2年;确需超过2年的,须经设区市自然**主管部门批准,最长不得超过4年。
三、取得砂石土处置权的竞得人、施工单位等应做好安全、环保、水土保持等措施,并主动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管。你乡应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加强日常巡查,严禁该项目超批准的用地范围或备案项目范围(含平面和高程)、超期限采挖砂石土。
此复
****
2025年12月17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