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银行
招标公告
根据《关于规范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的意见》(建房[2022]16号)、《****建设部、人民银行、银保监会(建房[2022]16号)的通知 》(冀建房市[2022]6号)、《**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办法》(唐政发[2021]5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商品房销售管理和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的通知》(唐住建发[2025]4号)等文件要求和相关规定,为切实做好商品房预售资金的专款专用,保障资金监管工作依法依规顺利开展,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作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机构,秉承“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原则,现通过招标方式选择管辖区域商品房****银行****银行),****银行名录。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服务事项及服务期限
监管银行按照《**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办法》规定和要求,配合监管机构,与被监管房地产开发项目所属企业签订资金监管三方协议、按约定对监管账户资金的收支确认进行日常管理和按期拨付及对账。中标银行自名录公布之日起,服务期限为两年(如服务期满,监管项目仍未解除监管,则服务期限至该项目解除监管为止)。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依法设立,取得有效《营业执照》****银行****委员会核发的《金融机构法人许可证》或《金融机构营业许可证》,在我市行政区域范围内设有分支机构,承诺遵守我市商品房预售资****分行及以上的国有、****银行及农村信用社等;
2.依法开展经营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纪记录;
3.内部管理机制健全,具有较强的风险控制能力,近3年内未发生金融风险及重大违约事件;
4.财务稳健,资金充足率、不良贷款率、拨备覆盖率、流动性覆盖率、流动性比例等指标达到行业监管标准;
5.具备资金监管安全规范运行所需的金融业务管理能力及网络技术开发条件,能够与监管机构服务平台和商品房网签系统对接,实时提供导入资金出入账和对账信息,并能够向开发企业提供预售资金收款专用POS机;
6.具备专职人员负责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业务,遵循专款专户、专款专存原则,配合监管机构开展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业务,并能够向开发企业提供各项资金收支服务;
7.积极配合监管部门开展工作,未发生过:擅自划扣、停付或缓付监管资金、拒不服从监管机构调取信息和拨付指令、未按要求在规定期限内完善升级对接接口程序、私设终端入口向监管平台伪发数据、****银行等问题的,或发生过但已积极改正的;
8.每家银行只能有一个主体参与投标,投标主体人应****银行,主体人入选后可授权本行在**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的分支机构参与本项目的具体业务,具有独****银行,农商银行等相关机构,均可参加本项目投标;
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三、投标报名和资格预审
(一)意向投标人请准备以下证明材料,并按以下顺序制作,接受招标人资格预审:
1.投标报名申请函(格式自拟);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投标人营业执照或相关部门的登记证明文件复印件;
3.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投标的除外);
5.投标人营业网点分布证明:网点清单,各网点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金融业务许可证复印件等证明材料。
(二)招标人对意向投标人进行资格预审,预审通过后,视为报名成功并发放招标文件。
(三)只接受现场报名,意向投标人提供的以上材料均须加盖意向投标人公章,并确保提供的所有材料真实有效及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
四、时间、地点安排
1.报名时间:2025年12月30日至2026年1月8日(招标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3:30至17:3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报名地点:****中心A座1号门1020室
2.领取招标文件时间:2025年12月30日至2026年1月8日(招标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3:30至17:3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领取招标文件地点:****中心A座1号门1020室
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月19日09点00分(**时间)标书代写
4.开标、评标时间:2026年1月19日09点00分(**时间)标书代写
开标、评标地点:****五楼502会议室
5.中标结果公告时间:2026年1月20日
6.本次采购活动有关信息同时在****网站、E招冀成企业版上发布,公布信息视同送达所有潜在投标人。
五、联系方式及办理地点
招标人名称:****
地址:****中心A座1号门1020室
联系方式:邓女士 0315-****281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市惠宁大街639号二楼
联系方式:王志浓 0315-****3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