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发改投资字〔2025〕83****改革局关于**县**至榕津公路(桥亭至张家段)路面维修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2025-12-29 11:1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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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来《****关于审批**县**至榕津公路(桥亭至张家段)路面维修工程项目建议书的函》(平交函〔2025〕5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完善**县道路网基础设施,改善沿线人民群众出行的需要,原则同意建设**县**至榕津公路(桥亭至张家段)路面维修工程项目。
二、项目名称:**县**至榕津公路(桥亭至张家段)路面维修工程。
三、项目代码:****。
四、项目业主:****。
五、项目建设地点:**县桥亭乡苍源路口起点桩号K9+287~K15+500、青龙乡(K15+500~K22+800)、阳**(K22+800~K27+500)、终点K31+816张家镇**寨附近。
六、主要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 项目改造路段为K9+287~K31+816,路线长22.529km。原有沥青混凝土路面损坏严重路段采取破碎后挖除,采用人工夯实平整原有旧路基层后,铺筑24cm厚大粒径级配碎石基层+浇洒一层乳化沥青粘层+4cmAC-16中粒式沥青混凝土面层;原有沥青混凝土路面坑槽路段采取清扫、冲洗处理后,铺筑5cm厚5%水泥稳定碎石+浇洒一层乳化沥青粘层+4cmAC-16中粒式沥青混凝土面层;其余无病害旧沥青混凝土面层的路段先清扫、冲洗处理后,浇洒一层乳化沥青粘层+4cmAC-16中粒式沥青混凝土面层。按原三级公路标准设计建设,设计速度30km/h,路基宽度为7.5米,路面宽度6.5米,汽车荷载等级采用公路—Ⅱ级。主要建设内容:路基工程、路面工程、交通工程(道路边缘线、道路中心线、人行横道标线)。
七、投资匡算及资金来源:项目匡算总投资475.4081万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用377.2066万元,建设工程其他费用51.0890万元,预备费47.1125万元。根据《****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成品油税费改革转移支付增长性资金的通知(桂财工交〔2024〕90号)》、《关于下达2017年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资金和自治区公路建设专项资金的通知(桂财工交〔2017〕43号)》,资金来源由2025年成品油税费改革转移支付增长性资金、2017年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资金和自治区公路建设专项资金等方式统筹解决。
请据此批复开展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工作,合理论证测算项目建设规模,在报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时须进一步细化明确项目建设资金构成和年度投资计划安排,以及落实项目建设用地和节能审查等相关手续。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688;****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12388。收信地址:****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邮编:530028。)
****改革局
2025年12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