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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来《****关于要求审批**县**镇龟山福寿园提升改造建设项目建议书暨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古平政〔2025〕113号)及相关附件收悉。****县委会议纪要(〔2025〕18号)、《****民政局 ******局 ****林业局关于印发**县违建殡葬设施分类处置实施方案的通知》(古民〔2025〕46号)、《****民政局关于殡葬设施补办手续分类处置的商请函》(古民函〔2025〕15号)及******执法局行政处罚决定书(**管地执法决字〔2025〕00003号)等文件,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县**镇龟山福寿园提升改造建设项目(项目代码:****,报建编号:350********89901)。
二、项目建设地址:**县**镇新舫村。
三、项目建设单位:****。
四、项目建设规模和主要内容:本项目提升改造**镇龟山福寿园面积4.1050亩,提升改造墓位800个;****镇龟山福寿园面积15.8936亩,新增墓位2700个;提升改造墓区道路800平方米、停车场200平方米;同时提升改造环保、绿化等配套工程。
五、项目总投资和资金来源及筹措方式:项目估算总投资298.8万元,其中工程费用242.19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42.38万元,基本预备费14.23万元。资金来源除争取上级补助资金外,其余部分由建设单位自筹。
六、项目建设工期:12个月。
七、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请严格落实项目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切实维护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
八、节能降耗:项目建设单位应严格按照相关节能标准、规范建设,采用节能技术、工艺和设备,加强节能管理,不断提高项目能效水平。
九、工程招投标:请严格按照招标投标法及有关规定,依法开展项目招标工作。
十、其他事项:请据此批复,抓紧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机构开展勘察设计工作,编制工程初步设计,并按规定报批工程初步设计,深化其他相关前期工作,争取项目尽早开工建设。
****改革局
2025年12月25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