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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来《********工业园区大甲片区基础设施提升项目(宁达、杉杉段排涝改造工程)项目建议书暨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古大政〔2025〕163号)及相关附件收悉。原则同意建设该项目,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园区大甲片区基础设施提升项目(宁达、杉杉段排涝改造工程)(项目代码: ****,报建编号:350********70201)。
二、项目建设地址:****园区。
三、项目建设单位:****。
四、项目建设规模和主要内容:**内径200cm*250cm钢筋混凝土暗涵800米,内径200cm*250cm钢筋混凝土明沟116.9米;**混凝土检查井8座,混凝土入水口1座,混凝土出水口1座,浆砌块石急流槽45米,消力池1座;现状公路边沟破除修复85米,边沟修缮100米;破除修复水泥混凝土道路1495.08平方米,钢筋混凝土防撞护栏5米。
五、项目总投资和资金来源及筹措方式:项目估算总投资764.92万元,其中工程费用669.8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58.7万元,基本预备费36.42万元。资金来源于财政统筹。
六、项目建设工期:10个月。
七、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请严格落实项目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切实维护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
八、节能降耗:项目建设单位应严格按照相关节能标准、规范建设,采用节能技术、工艺和设备,加强节能管理,不断提高项目能效水平。
九、工程招投标:请严格按照招标投标法及有关规定,依法开展项目招标工作。
十、其他事项:请据此批复,抓紧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机构开展勘察设计工作,编制工程初步设计,并按规定报批工程初步设计,深化其他相关前期工作,争取项目尽早开工建设。
****改革局
2025年12月25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