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发改投资字〔2025〕86****改革局关于**县大发瑶族乡四冲村兴旺桥头至头步****村委头步水桥**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2025-12-29 11:2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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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来《****关于审批**县大发瑶族乡四冲村兴旺桥头至头步****村委头步水桥**工程项目建议书的函》(平交函〔2025〕8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改善行车条件,促进沿线经济发展的需要,原则同意建设**县大发瑶族乡四冲村兴旺桥头至头步****村委头步水桥**工程项目。
二、项目名称:**县大发瑶族乡四冲村兴旺桥头至头步****村委头步水桥**工程。
三、项目代码:****。
四、项目业主:****。
五、项目建设地点:**县大发瑶族乡四冲村,起点桩号K0+000.000位于兴旺桥头,终点桩号K1+008.00位于头步水。
六、主要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 项目改造路段为K0+000~K1+008,路线长1.008公里。旧路面为水泥混凝土路面,宽3.5米,路面完好部分在两侧各加宽0.5米,路面宽达到4.5米;破损路段重新处理加铺路面宽4.5米。道路终点处**一座小桥,采用1-13米钢筋混凝土拱桥,桥长22.32m、宽0.35m(护栏)+4.8m净宽+0.35m(护栏)=5.5m。
七、投资匡算及资金来源:项目匡算总投资307.0311万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用252.0462万元,建设工程其他费用29.6337万元,预备费25.3512万元。根据《关于下达2017年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资金和自治区公路建设专项资金的通知(桂财工交〔2017〕43号)》,资金来源由2017年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资金和自治区公路建设专项资金等方式统筹解决。
请据此批复开展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工作,合理论证测算项目建设规模,在报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时须进一步细化明确项目建设资金构成和年度投资计划安排,以及落实项目建设用地和节能审查等相关手续。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688;****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12388。收信地址:****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邮编:530028。)
****改革局
2025年12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