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废树脂 | 5 | 吨 | **银星****公司 | 无 | 无 | 无 | ZY****230001 | 废树脂处置数量为预估量,最终以实际拉运量结算。签订单价合同,据实结算。应承担与预估总量存在差异的潜在风险。 |
1.1项目名称:**银星****公司废树脂处置项目
1.2处置单位:**银星****公司
1.3废旧物资处置范围:
| 序号 |
名称 |
单位 |
预估数量 |
备注 |
| 1 |
废树脂 |
吨 |
5 |
注:废树脂处置数量为预估量,最终以实际拉运量结算。签订单价合同,据实结算。应承担与预估总量存在差异的潜在风险。
1.4废旧物资地点:****市马家滩镇****废品库
1.5现场踏勘:不组织现场踏勘,若需踏勘可自行前往。联系人,联系人:王涛,联系电话:134****9517。
1.6其他:如价格偏离市场价过低,甲方将重新竞价。
2.资质要求2.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收集 / 利用 / 处置”。运输单位具备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2.2****商行****机关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报价期间尚未解除的);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报价期间尚未解除的)。****集团、中铝股****集团负面清单。
2.5不接受联合体竞价格。
3.货物结算及付款方式3.1 货物结算:根据实际过磅(或计数)后确认的数量,据实结算。
3.2 付款方式:按先款后货的原则,收到乙方提货通知后2日内甲方将本批次预估货款(预估数量*单价)支付给乙方,乙方通知甲方提货,甲方接到通知后5日内将货物拉走。预付货款大于实际货款则放行,预付货款小于实际货款则补齐后放行,按过磅单计算最终总价,若乙方收到货款多出货物最终价格,则乙方将多出部分货款退还甲方;若乙方收到货款少于货物最终价格,则甲方将不足部分货款支付给乙方。 收到全款后开具发票(现款支付)。
4、看货(货物相关咨询)联系人:王涛(134****9517);提货地址:****。
5、平台联系人: 蒲先生(182****5616)
6、积微循环平台收取成交用户含税成交总金额(成交价×实际量)的4%作为平台服务费,服务费按照平台交易规则由系统从用户竞价保证金中自动划转至******公司(服务费划扣采用预估制:(成交预估量×成交价×服务费率)的120%进行预扣,交易完成后根据实际量重新核算服务费金额,实行多退少补机制),由******公司开具税率6%的服务费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