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信息分类:建设项目环评文件(报告书、报告表)审批 |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发文日期:2025-12-24 |
| ****政府办 | 生成日期:2025-12-24 |
| 有效 | 废止时间:暂无 |
| 无文号 | 关键词:|
| 有效性: | 有效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5年12月24日我局拟对****年产5万立方特种混凝土生产线配套原料生产车间项目、**维斯****公司年产5000吨覆膜金属板和10万平方米覆膜金属门板、墙板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2月24日——2025年12月30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559-****959 传 真: 0559-****120
通讯地址:**市**区**路45号 邮 编:245900
|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 1 | 年产5万立方米特种混凝土配套原料生产车间项目 | **省****区**三路388号 | **** | ******公司 | 项目总投资7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8万元,利用****厂区北侧空置地块,**1幢生产车间,建筑面积2600m2。购置鄂式破碎机、圆锥破碎机、给料机、振动筛等设备,配套供电、环保处理等设施建设年产5万立方特种混凝土生产线配套原料生产车间项目,项目建成后,年产5万吨石子。 | 废水:实行雨污分流、清污分流。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的三级标准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的B级标准后,接入市政污水管网,****处理厂。初期雨水经初期雨水池收集后进入沉淀池沉淀后用于厂区绿化,车辆冲洗水经隔油沉淀池处理后回用。 废气:项目施工期按照《报告表》中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认真落实各项防尘、抑尘措施,降低施工期扬尘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废气排放执行《施工场地颗粒物排放标准》(DB34/4811-2024)中的相关标准。项目运营期破碎、筛分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的排气筒排放,车间内设置喷头喷雾,厂区落实洒水降尘,粉尘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限值及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废气按要求建设规范化排污口。 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的同时,采取有效的隔声、减振等降噪措施,确保项目厂界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 固废:按照《中华人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法律法规规定以及《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等规定要求予以规范管理,落实《报告表》中危险废物管控要求,并做好处置记录;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沉淀池沉沙属于一般固废,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用于水泥配料,沉淀池沉沙定期清理用于厂区道路铺设和修补;废机油、废机油桶属于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仓库,委托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 该项目于2025年12月17****人民政府网站发布环评受理公示,公示期间,公众无异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