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信息分类:建设项目环评文件(报告书、报告表)审批 |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发文日期:2025-12-24 |
| ****政府办 | 生成日期:2025-12-24 |
| 有效 | 废止时间:暂无 |
| 无文号 | 关键词:|
| 有效性: | 有效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5年12月24日我局拟对******公司年产5万立方特种混凝土生产线配套原料生产车间项目、****年产5000吨覆膜金属板和10万平方米覆膜金属门板、墙板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2月24日——2025年12月30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559-****959 传 真: 0559-****120
通讯地址:**市**区**路45号 邮 编:245900
|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 1 | 年产5000吨覆膜金属板和10万平方米覆膜金属门板、墙板项目 | **市****工业园(信行一路至**二**侧) | **** | ******公司 | 项目总投资3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5万元,在厂区空地**3栋生产车间(3#生产车间、9#生产车间及10#生产车间),新增总建筑面积为6527.88平方米。引进1条金属板材覆膜生产线、1条**精切生产线,并购置2台数控折弯设备和1台数控冲孔设备等,同时配套建设环保、消防等公辅工程,项目建成达产后形成年新增5000吨覆膜金属板和10万平方米覆膜金属门板、墙板的生产能力。 | 废水:实行雨污分流、清污分流。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脱脂废水经过隔油+中和+混凝沉淀预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的三级标准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的B级标准后,接入市政污水管网,****处理厂。初期雨水经初期雨水池收集后进入沉淀池沉淀后用于厂区绿化,车辆冲洗水经隔油沉淀池处理后回用。 废气:项目施工期按照《报告表》中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认真落实各项防尘、抑尘措施,降低施工期扬尘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废气排放执行《施工场地颗粒物排放标准》(DB34/4811-2024)中的相关标准。项目运营期3#车间工艺有机废气(含天然气燃烧废气)及危废暂存废气收集后通过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15米高的排气筒排放,天然气燃烧烟气中的烟气黑度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中的二级标准,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执行《**省2020年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作任务》(皖大气办〔2020〕2号)中分别不高于30、200、300毫克/立方米的要求。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中无组织特别排放限值,厂房颗粒物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表3相关限值要求。废气按要求建设规范化排污口。 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的同时,采取有效的隔声、减振等降噪措施,确保项目厂界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 固废:按照《中华人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法律法规规定以及《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等规定要求予以规范管理,落实《报告表》中危险废物管控要求,并做好处置记录;金属废料、废包装材料、不合格门板墙板、膜边角料、不合格门板墙板属于一般固废,****回收部门;废包装袋及包装桶、前处理沉渣及废水处理污泥、废液压油、废液压油桶、废活性炭、擦机抹布属于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仓库,委托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 该项目于2025年12月17****人民政府网站发布环评受理公示,公示期间,公众无异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