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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信息分类:行政许可 | |
| 批复,市场监管、应急管理,2025年 | 发文日期:2025-12-29 | |
| ****应急管理厅 | 生成日期:2025-12-29 | |
| 有效 | ||
| 皖应急审批〔2025〕41号 | 关键词:皖应急准〔2025〕600号 | |
| ****应急管理厅关于安****公司年产20000吨肌氨酸钠技改项目(一期)安全设施设计审查的批复 | ||
根据《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总局令第45号)的规定,你单位提出的年产20000吨肌氨酸钠技改项目(一期)安全设施设计审查申请受理后,经组织专家和有关单位对你单位提交的该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申请文件、资料内容的审查,同意该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请严格按照该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进行详细设计和施工。此外,如果你单位改变了该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且可能降低安全性能,或者在施工期间重新设计,应当及时向我厅申请该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变更设计的审查。
该建设项目试生产前,要按照有关规定制定周密的试生产方案,并报我厅组织专家对试生产方案进行论证,完善各项安全措施,依法开展试生产。
联系人:王美美,联系电话:0551-****9535。
****应急管理厅
2025年12月26日
抄送:****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