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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项目名称:**海化水洗飞灰综合利用项目(重新报批)
建设单位:****
项目性质:**
建设地点:**省**市
项目建设内容:项目占地11250m2,均为**海螺水泥厂预留用地。主要建设内容依托**海螺水泥厂厂区3条4500t/d的新型干法水泥窑生产线(1#窑、2#窑及3#窑),建设飞灰储仓输送系统,飞灰洗脱系统、膜分离系统、结晶分盐系统(含盐储存)、烘干入窑系统及与处置线相关的所有配套系统。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1、施工期
(1)废气:道路扬尘、施工扬尘、施工车辆及设备尾气、焊接烟尘等。
(2)废水:施工场地废水等。
(3)噪声:施工设备噪声。
(4)固废: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等。
2、运营期
(1)废气:本项目废气主要为有组织废气和无组织废气。有组织废气主要包括原灰仓废气、破袋废气、飞灰烘干废气、飞灰成品仓废气、水洗及污水站废气、盐酸储罐废气及水泥窑窑尾废气;无组织废气主要为飞灰水洗烘干无组织废气。
(2)废水:本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包括飞灰水洗废水、氯化氢吸收废水、氨吸收废水、实验室废水、车间及车辆清洗废水、初期雨水、循环冷却水排水及生活污水等。
(3)噪声:本项目噪声源主要为水洗搅拌器、水泵、离心机、引风机、烘干机、蒸气压缩机、冷却塔等产生的噪声。
(4)固废:固体废物主要有水洗废水处理过程产生的压滤滤饼、重金属污泥、石膏、结晶盐、布袋除尘收集的粉尘、废滤袋、窑尾窑灰、废机油、实验室废液及生活垃圾等。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1、施工期
(1)废气:施工时施工方应严****总局、建设部《关于有效控制城市扬尘污染的通知》《**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省建筑工程施工扬尘污染防治规定》《**省建筑工程施工和预拌混凝土生产扬尘污染防治标准(试行)》和《**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的相关规定实施。落实六个百分百,施工场地两侧围挡。
(2)废水:施工期废水主要是来自施工废水及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施工废水包括开挖产生的泥浆水、机械设备运转的冷却水和洗涤水;生活污水包括施工人员的盥洗水等。废水经收集预处理后回用于洒水抑尘,不外排。
(3)噪声:加强施工管理与组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避免夜间施工,尽量采用低噪声机械,减轻项目施工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4)固废:建筑垃圾应分类收集、定点堆放、及时清运;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委托地方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2、运营期
(1)废气:1#、2#、3#水泥窑窑尾废气采用“低氮燃烧+SNCR脱硝+冷却(余热锅炉+增湿塔)+布袋除尘器+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SCR脱硝”处理后通过105m高烟囱(DA001、DA002、DA003)排放;原料仓废气经脉冲单机除尘器处理后通过一根27m高排气筒(DA004)排放;拆袋粉尘经负压引风,通过布袋除尘器处理后与原料仓废气一起通过一根27m高排气筒(DA004)排放;飞灰烘干工段产生的废气分别通过脉冲单机除尘器处理后尾气分别通过27m高排气筒(DA004、DA005)排放;成品仓废气经脉冲单机除尘器处理后与烘干废气一起通过一根27m高排气筒(DA005)排放;水洗过程中会产生氨气,经收集后通过“二级碱吸收”(共两套设备)处理后与处理后的烘干废气一起通过27m高排气筒(DA004、DA005)排放;盐酸储罐废气经“一级水吸收+一级碱吸收”处理后直接排放。
(2)废水:本项目水洗废水拟采用“除重+滤液调节+石膏反应+二次脱钙+多级膜系统+MVR蒸发结晶”废水处理工艺,蒸发后的水蒸气通过冷凝设备获得冷凝水,冷凝水回用于飞灰水洗工段(三级水洗罐),不外排;氯化氢吸收废水、循环冷却水排水、车间及地面冲洗废水及收集的初期雨水直接回用至飞灰水洗工段,不外排;生活污水、****实验室废水依托现有**海创水泥窑综合****处理站(AO+MBR)处理后用于**水泥厂余热发电冷却塔补充水,不外排。
(3)噪声:主要采用高效低噪声设备、建筑隔声、消声等措施以确保厂界噪声达标排放。
(4)固废:****处理站板框产生的压滤滤饼通过皮带输送至原灰预溶罐中进一步水洗除氯;重金属污泥与脱氯飞灰一起经烘干后进入水泥窑协同处置;布袋除尘收集的粉尘(原飞灰)返回至飞灰水洗工序;布袋除尘收集的粉尘(脱氯飞灰)直接返回至成品飞灰仓入水泥窑协同处置。结晶盐(钠盐和钾盐****协会团体标准《水泥窑协同处置飞灰预处理产品 水洗氯化物》(T/CCAS 010-2019)下,作为副产品外售,水洗废水处理产生的石膏(硫酸钙)在满足《用于水泥中的工业副产石膏》(GB/T21371-2019)标准要求下,作为副产用于**水泥厂水泥生产。窑灰(窑尾)利用现有配备窑灰返窑装置,将窑尾除尘器等烟气处理装置收集的窑灰返回窑内,不出厂区,不作为危废管理。废滤袋、****实验室废液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通过调查、分析和综合评价后认为:拟建项目符合国家和地方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标准、政策、规范及相关规划要求;生产过程中遵循清洁生产理念,所采用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技术可行、经济合理,能保证各类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预测结果表明项目所排放的污染物对周围环境和环境保护目标影响较小,对区域环境影响可接受;通过采取有针对性的风险防范措施并落实应急预案,项目的环境风险可控。综上所述,在落实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的各项环保措施以及各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管理要求的前提下,从环保角度分析,拟建项目的建设具有环境可行性。
五、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电子版见本网页附件1;
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纸质版:公众可通过电话、传真和电子邮件等方式与项目建设单位或承担环评的单位进行联系,联系方式如下:
建设单位名称:****
联系人:董工
联系电话:189****8588
评价机构:******公司
联 系 人:朱工
联系电话:134****2212
邮箱:****@qq.com
六、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及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本次环境影响评价征求意见的范围主要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其他组织或者相关公众;公众意见表详见附件2。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在公告时间内,公众可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通过e-mail、传真、信函或其他便利的形式提交书面意见。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参与起止时间: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
附件:1.**海化飞灰水洗项目二次公示稿(解压密码****1229).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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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