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规定,因****承担的十四五国家重点研发子课题《西南桦林分结构优化调控研究》实施需要,现就西南桦抚育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比选,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西南桦抚育服务采购。
二、服务内容要求:
本项目2026年需要抚育服务内容:①全面割灌除草用工2次;②局部割灌除草(视具体情况而定);③施肥用工两次。
三、服务价格(最高限价):西南桦林地总面积63亩。①全面割灌除草用工2次,80元/亩×63亩×2次=10080元;②局部割灌除草50元/亩×63亩=3150元;③施肥用工两次,45元/次亩×63亩×2次=5670元。合计18900元。总金额是最高限价,具体规格要求见报价函。
四、施工地点:**县高车乡前岭村许竹湖,**林场大湖底工区小班号5-4、2-21、2-2、2-6,集中连片。
五、项目期限:签定合同后,服务商应按期按质按量完成任务。
六、采购方式:比选。
七、评选标准:本次采购设有采购预算价(最高限价),采用最低评标价法。服务应完全满足比选内容中所有技术参数及要求,在此基础上,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本次比选采购的成交供应商。标书代写
八、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备合法资格的供应商。
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九、参与比选人需提交以下的材料,并将所有材料密封,封口加盖公章。
1. 单位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2. 报价函(加盖公章)。
3. 事业单位非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人授权书或委托书(加盖单位公章);企业非法定代表人提交需提供授权书或委托书(加盖单位公章)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十、采购的有关说明
比选结果公示结束无异议7日内签定服务合同。
十一、请有意参加比选的单位于2026年1月12日17:00前将相关报价材料送(邮寄)至镇****(地址:**省**市**区新店镇上赤桥35号),联系人:陈先生,电话:0591-****8132,153****2438。(一定要档案袋封口盖章后再邮寄,可以电话先告知)。
十二、公告期限:2025年12月29日-2026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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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2月29日
(院特色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