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LCX0010/2025-37974
发文机关:
文 号:
成文日期: 2025-12-29
关于2025****水库移民扶持基金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黎发改审批字〔2025〕363号
关于2025****水库移民扶持基金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政府:
你单位报送的《关于要求批复2025****水库移民扶持基金项目建议书的请示》(龙府文〔2025〕43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2025****水库移民扶持基金项目建议书,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2025****水库移民扶持基金项目。
二、项目申报单位及项目代码:****政府申报,项目代码:****。
三、项目建设地点:**镇东堡村、**村、柘园村。
四、建设工期:3个月(从开工之日算起)
五、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2025****水库移民扶持基金项目包含3个子项目:1、**镇东堡村等四村农饮工程:**蓄水池3处(院前2000*2000*1400一座,隘上2000*2000*1500蓄水池1座、3000*30000*2000蓄水池1座)、水管长4000米;2、**镇**村塘二组水渠工程:**1.0*1.0米水渠1070米;3、**镇柘园村卓源组山塘工程:维修山塘坝体1座(长60米*宽3米*高3米)。
六、项目总投资及资金项目总投资金额约134.02万元,其中:1、**镇东堡村等四村农饮工程投资金额约40.05万元;2、**镇**村塘二组水渠工程投资金额约78.17万元;3、**镇柘园村卓源组山塘工程投资金额约15.8万元。资金来源为2025****水库移民扶持计划基金,不足部分乡镇自筹。
七、项目建议书批复有效期为一年,项目批复文件需要延期的,项目单位应当在期限届满的三十个工作日前,向项目审批部门申请延期。一件批复只能延期一次,延期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一年。
接文后,请按照《政府投资条例》(国务院令第712号)和《****政府投资管理办法》****政府令第251号)有关规定及投资项目基本建设程序,抓紧办理相关手续,确保项目如期建设。
二0二五年十一月二十日
抄 送:县统计局、水利局、住建局、生态环境局、自然**局
**** 2025年11月2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