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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914********650177Y | 建设单位法人:安藤清隆 |
| 郭危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区 |
| **省佛****工业园港前路13号 |
| ****第三工厂扩产增效技术改造项目(一期) | 项目代码:**** |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21-糖果、巧克力及蜜饯制造;方便食品制造;罐头食品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1433-C1433-方便面制造 |
| 建设地点: | **省**市**区 ****工业园港前路13号 |
| 经度:113.214722 纬度: 22.902500 | ****机关:****分局****管理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5-05-22 |
| 佛环0306环审〔2025〕18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914********650177Y001U |
| 2020-01-20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11000 |
| 20 | 运营单位名称:**** |
| 914********650177Y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研究院有限公司 |
| 914********407545Y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 ****1322MA****266T | 竣工时间:2025-07-31 |
| 2025-07-31 | 调试结束时间:2025-12-31 |
| 2025-11-27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5-12-25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om/gs/detail/2?id=51127Z90dh |
| 改扩建项目 | 实际建设情况:改扩建项目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扩产后年产方便面饼15115吨、调味酱包1500吨、汤粉包2600吨、纸容器17000万个、杯面内盖15000万个、薯片500吨、巧克力薯片30吨、冷冻面1500吨、速冻肠粉500吨、蟹肉棒200吨(全部自用为方便面添加料)。其中,项目新增汤粉包1600吨/年,纸容器5000万个/年,杯面内盖5000万个/年,巧克力薯片30吨/年,蟹肉棒200吨/年。 | 实际建设情况:扩产后年产方便面饼15115吨、调味酱包1500吨、汤粉包1000吨、纸容器12000万个、杯面内盖10000万个、薯片500吨、巧克力薯片30吨、冷冻面1500吨、速冻肠粉500吨、蟹肉棒200吨(全部自用为方便面添加料)。其中,项目(一期)建成巧克力薯片30吨/年,蟹肉棒200吨/年 |
| 项目汤粉包、纸容器、杯面内盖新增规模未建设。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汤粉包生产工艺:投料混合-造粒-杀菌-充填包装-汤粉包 2.纸杯容器生产工艺:冲切成型-隔热层成型(发泡)-纸杯容器 3.杯面内盖生产工艺:干燥-投料-成型-破碎-杯面内盖 4.巧克力薯片生产工艺:溶解-保温-调温-涂层-冷却-称重-检测-包装入库 5.蟹肉棒生产工艺:鱼糜切块-真空斩拌-成型-加热冷却-切丝集束-双线着色斩断-包装上色-蒸煮-脱膜-切粒-称重-装盘-冷冻干燥-检测-包装-贮藏 6.蟹肉棒添加流程:面饼、调料料包、蟹肉棒、纸容器、杯面内盖-包装成品-方便面 | 实际建设情况:1.巧克力薯片生产工艺:溶解-保温-调温-涂层-冷却-称重-检测-包装入库 2.蟹肉棒生产工艺:鱼糜切块-真空斩拌-成型-加热冷却-切丝集束-双线着色斩断-包装上色-蒸煮-脱膜-切粒-称重-装盘-冷冻干燥-检测-包装-贮藏 3.蟹肉棒添加流程:面饼、调料料包、蟹肉棒、纸容器、杯面内盖-包装成品-方便面 |
| 项目汤粉包、纸容器、杯面内盖新增规模未建设。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一)生活污水(含食堂废水)经预处理达到**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处理厂处理。食品生产废水及造粒废气喷淋塔废水依托现有废水治理设施,经“物化+生化”工艺预处理达到**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处理厂处理。 (二)落实《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中相应控制要求,做好物料储存、转移和输送等环节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并采取有效废气收集处理措施,最大限度减少废气排放影响。 1.造粒工序产生的废气通过“臭氧除味+二级喷淋+药剂喷淋除臭+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药剂雾化除臭”设施进行处理后,通过排气筒(FQ-12107)高空排放。其中:颗粒物有组织排放执行**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臭气浓度有组织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 2.隔热层成型工序产生的废气经外部集气罩收集后通过排气筒(FQ-12108)高空排放。其中:臭气浓度有组织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3.注塑成型工序产生的废气经半密闭集气罩收集后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排气筒(G1)高空排放。其中:非甲烷总烃有组织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臭气浓度有组织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4.1#锅炉房现有5台天然气锅炉的燃烧废气经排气筒(FQ-00464)高空排放,NOx、SO2、颗粒物、林格曼黑度有组织排放依据现有排污许可证执行**省《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765-2019)表3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2#锅炉房现有5台天然气锅炉的燃烧废气经排气筒(FQ-00101)高空排放,NOx、SO2、颗粒物、林格曼黑度有组织排放依据现有排污许可证执行**省《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765-2019)表2**燃气锅炉排放浓度限值。5.项目现有生产过程产生的油烟废气经静电油烟净化设施处理后分别引至FQ-12102、FQ-12103、FQ-12104、FQ-12106排气筒排放,维持不变。 6.项目现有食堂烹饪油烟经过静电油烟净化设施处理后通过FQ-12109排气筒排放,维持不变。 7.项目厂区内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执行**省《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3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执行**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厂界臭气浓度无组织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1二级新扩改建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 (三)项目营运期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四)项目危险废物、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及处置应符合法律法规及国家污染物控制标准要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过程应满足相应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并依法处理处置;危险废物贮存场所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相关要求,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处置。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五)建立健全环境风险事故防范应急体系,完善并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加强污染防治、环境风险防控设施的管理和维护,切实防范环境污染事故发生。 (六)项目扩产前VOCs排放量0.837吨/年,其中有组织排放量0.251吨/年,无组织排放量0.586吨/年。扩产后,VOCs排放量0.848吨/年,其中有组织排放量0.408吨/年,无组织排放量0.440吨/年;项目二氧化硫排放量1.386吨/年、氮氧化物排放量6.563吨/年;生产废水化学需氧量排放量3.581吨/年、氨氮排放量0.448吨/年。 | 实际建设情况:(一)项目(一期)生活污水(含食堂废水)经预处理达到**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处理厂处理。食品生产废水及造粒废气喷淋塔****处理站,经“调节+隔渣+隔油+好氧+沉淀”工艺预处理达到**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处理厂处理。 (二)项目(一期)的1#锅炉房建成了4台2t/h锅炉,天然气燃烧废气通过排气筒FQ-00464(18m)排放;2#锅炉房5台2t/h锅炉不变,天然气燃烧废气通过排气筒FQ-00101(11m)排放。3#厂房汤粉包生产车间维持原状,造粒废气通过升级改造后的“臭氧除味+二级喷淋+药剂喷淋除臭+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药剂雾化除臭”设施处理后通过排气筒FQ-12107(25m)排放;食堂厨房烹饪油烟通过静电油烟净化设施处理后通过排气筒FQ-12109(15m)排放不变。涉及隔热层成型工序、注塑成型工序改扩建工程一期未建设,现有生产过程产生的油烟废气经静电油烟净化设施处理后分别引至FQ-12102、FQ-12103、FQ-12104、FQ-12106排气筒排放,维持不变,不在本次验收范围内。 (三)项目(一期)选用了同类设备中较低噪的型号,加强了设备保养,做好了车间隔声、风机减震等降噪措施。 (四)项目(一期)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处理;废离子交换膜、原料废包装袋、废水处理污泥等一般固废定期交由******公司处理;一般固体废物贮存过程落实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环境保护要求。项目(一期)产生的危险废物为废机油、废油桶、废抹布、废活性炭等,皆暂存于危险废物贮存仓规范贮存,定期交由**市富****公司处置;危险废物贮存场所地面已进行硬底化,贮存场所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相关要求。 (五)项目(一期)建立健全环境风险事故防范应急体系,完善并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加强污染防治、环境风险防控设施的管理和维护。未发生环境突发事件。 (六)根据项目(一期)验收监测和现场调查结果,项目(一期)建设过程基本落实了环评报告表及其批复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执行了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各污染物验收监测结果达标,总量控制指标符合要求。 |
| 涉及隔热层成型工序、注塑成型工序改扩建工程一期未建设。塑料成型及隔热层成型产生的废气经收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FQ-12108排放,并已完成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项目(一期)验收不涉及。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0 | 87598 | 89513.6 | 0 | 0 | 87598 | 87598 | |
| 0 | 3.504 | 3.581 | 0 | 0 | 3.504 | 3.504 | |
| 0 | 0.438 | 0.448 | 0 | 0 | 0.438 | 0.438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966 | 1.386 | 0 | 0 | 0.966 | 0.966 | / |
| 0 | 3.328 | 6.563 | 0 | 0 | 3.328 | 3.328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848 | 0 | 0 | 0 | 0 | / |
| 1 | TW001 | **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 | ****处理站(处理能力为500立方米/天,处理工艺为调节+隔渣+隔油+好氧+沉淀) | 生产废水排放 | |
| 2 | TW002 | **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 | 隔油隔渣池、三级化粪池 | 生活污水排放 |
| 1 | TA006 | **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 | “臭氧除味+二级喷淋+药剂喷淋除臭+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药剂雾化除臭”设施 | 有组织排放+厂界无组织+厂内无组织 | |
| 2 | TA007 | **省地方标准《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765-2019)中表2**燃气锅炉排放浓度限值 | / | 有组织排放+厂界无组织+厂内无组织 | |
| 3 | TA008 | **省地方标准《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765-2019)中表3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 / | 有组织排放+厂界无组织排放+厂区内无组织排放 |
| 1 | TN001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 | 选用了同类设备中较低噪的型号,加强了设备保养,做好了车间隔声、风机减震等降噪措施 | 厂界噪声 |
| 1 | 项目危险废物、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及处置应符合法律法规及国家污染物控制标准要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过程应满足相应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并依法处理处置;危险废物贮存场所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相关要求,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处置。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 项目(一期)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处理;废离子交换膜、原料废包装袋、废水处理污泥等一般固废定期交由******公司处理;一般固体废物贮存过程落实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环境保护要求。项目(一期)产生的危险废物为废机油、废油桶、废抹布、废活性炭等,皆暂存于危险废物贮存仓规范贮存,定期交由**市富****公司处置;危险废物贮存场所地面已进行硬底化,贮存场所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相关要求。 |
| 1 | 建立健全环境风险事故防范应急体系,完善并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加强污染防治、环境风险防控设施的管理和维护,切实防范环境污染事故发生。 | 项目(一期)建立健全环境风险事故防范应急体系,完善并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加强污染防治、环境风险防控设施的管理和维护。未发生环境突发事件。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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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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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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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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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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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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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