饶发改投审〔2025〕295号
关于能源大道柘林段两侧环境整治提升工程建设方案的批复
****政府:
《关于报送能源大道柘林段两侧环境整治提升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项目建设方案批复如下:
一、****政府关于《关于**县“百千万工程”典型村储备项目资金分配有关问题的请示》的批复精神,我局同意批准该项目建设方案。
二、项目代码:****。
三、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市**县柘林镇能源大道柘林段。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能源大道柘林段路口硬化约602平方米;**路缘石刷漆约1206米;**沥青路面约656平方米;**仿石砖步道地面约656米;**花池约69米;镂空矮墙约292米;原路沿石刷漆约693米;围墙压顶提升约58米;立面刷漆约284平方米;污水管道清淤450米;新种乔木约40株;新种火山榕约1100棵;清理沿线死亡灌木、杂草、围挡等,种植四季青草皮约400平方米。
五、项目拟建设工期:2个月。
六、项目概算总投资116.26万元,其中:工程费98.35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2.37万元、预备费5.54万元。项目建设所需资金除上级补助外,不足部分由项目单位自筹解决。
七、请按《政府投资条例》(国令第712号)等有关规定,加强项目管理,严格控制投资。建设过程中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工程监理责任制和合同管理制,确保建设工期的工程质量。要求落实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确保各个环节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位。
八、下一阶段前期工作应严格执行行业标准及规范。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所规定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向我局提出调整申请,我局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出具确认意见或者重新办理审批手续。项目要严格按规定落实各项节能措施,采用节能型设备减低能耗。项目涉及的环保、规划、土地、消防、安全生产等严格执行国家、省、市有关规定。
****改革局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县农业农村局、******局、县财政局、县统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