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概况 **市**区黑石铺片区**村改造安置房建设项目(三期)场地平整砖渣及土方外弃工程施工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高新区麓谷大道627****中心B-1栋710)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01-09 14:00(**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 序号 | 品目分类 | 标的名称 | 规格型号(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数量 | 计量单位 | 单价(元) | 合计金额(元) |
| 1 | 土石方工程 | **市**区黑石铺片区**村改造安置房建设项目(三期)场地平整砖渣及土方外弃工程施工 | **市**区黑石铺片区**村改造安置房建设项目(三期)场地平整砖渣及土方外弃工程施工 | 1 | 项 | ****000 | ****000 |
详见采购需求
(1)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提供被授权代表人在投标单位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2)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各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①缴纳税收证明资料:《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
②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
(4)提供2024****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公司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提供银行资信证明。(从每年的1月1日至4月30日,如供应商无法提供上一年度上述资料,则可以提供再上一年度的上述资料为准,从每年的5月1日开始至12月31日,供应商应当提供上一年度上述资料)
注:供应商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或者“多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等相关证件,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未实行登记制度改革的证件在有效期内的继续有效使用。基本资格条件中所提到的“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指2025年9月至2025年11月。
(5****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相关规定:
①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相关规定: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文件规定,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采购标的所属行业为“建筑业”。****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相关规定及采购文件的响应文件组成中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填写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视为无效响应。
②如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依照《****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6****财政局《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长财采购[2022]10号)文件精神,符合法定条件的供应商凭《****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详见投****政府采购活动,无需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文件材料、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2)拟任项目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均处于有效期。项目负责人投标时无在建工程,在建情况提供响应截止时在“**省建筑工程监管信息平台”查询截图为准。
(3)关键岗位人员要求:根据《**省建筑工程****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管理办法》湘建建〔2020〕208 号文件的要求,供应商须在投标文件的“磋商响应声明”中提供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至少4人,含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拟配备人员是本企业在职人员且无在建项目的书面承诺。
4、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磋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的磋商。
无
| 一、采购人信息 |
| 采购单位:**** |
| 联系人:陈雅婷 |
| 电 话:0731-****9526 |
| 地 址:**省**市**区桂花坪街道雀园路568号创谷产业园1栋3楼 |
| 二、代理机构信息 |
| 代理机构:**** |
| 联系人:刘小兵 |
| 电 话:0731-****8371 |
| 地 址:**高新区麓谷大道627****中心B-1栋7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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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年12 月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