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源创建材科技有限公司金属装饰材料和金属门窗生产项目第二次公示

审批
江苏-南通-海安市
发布时间: 2025年12月29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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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属装饰材料和金属门窗生产项目第二次公示

一、项目名称:****金属装饰材料和金属门窗生产项目

二、项目建设情况:

本项目总投资10000万元,**厂房及配套设施,购置数控转塔冲床机器人、数控折弯机机器人、数控机床等设备144台套;主要工艺流程:1、铝单板:原料-数控切割-成型-焊接打磨-无铬前处理-表面喷涂-成品;2、铝蜂窝复合板:在铝单板工艺上增加拉芯切芯、真空复合;3、仿生态仿古饰面铝板:在铝单板工艺上增加仿古4D工艺、仿生态工艺处理。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铝单板40万平方米、铝蜂窝复合板10万平方米、仿生态仿古饰面铝板20万平方米、金属门窗4万平方米的生产能力。

三、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本项目的主要环境问题是:

废气:下料粉尘、湿式机加工有机废气、焊接烟尘、打磨粉尘、天然气燃烧废气、调漆、喷漆、流平、烘干废气、喷粉粉尘、固化废气、复合废气、热转印废气、危废仓库废气等。

废水:工艺废水和非工艺废水,工艺废水主要为表面预处理废水等,非工艺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食堂废水、水帘废水、喷淋废水等。

噪声:下料机、表面预处理-喷漆/喷粉流水线、风机、水泵等。

固体废弃物:边角料、焊渣、粉尘收尘、废芯材、金属渣、废砂轮片、废炉衬、废塑粉、废转印纸、废布袋及滤芯、废切削液、含油金属屑、脱脂槽液槽渣、硅烷槽液槽渣、废水处理污泥、漆渣、喷漆处理废液、废过滤材料、废沸石、废活性炭、废润滑油、废油桶、废包装桶、废劳保用品、不合格品、一般废包装材料、生活垃圾、餐厨垃圾等。

四、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1)废气:打磨粉尘经二级水喷淋处理后通过DA001排气筒排放。

水分烘道天然气燃烧废气经DA002排气筒直排。

喷粉粉尘经旋风除尘+滤芯除尘处理后通过DA003排气筒排放。

调漆、喷漆、流平、烘干废气经水帘+水喷淋+干式过滤+沸石转轮吸附/脱附+RTO处理通过DA004排气筒排放。

喷粉后固化废气经沸石转轮吸附/脱附+RTO处理后通过DA004排气筒排放,与喷漆废气不同时运行。

危废仓库废气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DA005排气筒排放。

下料粉尘经移动式粉尘净化器处理后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

焊接烟尘经移动式焊烟净化器处理后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

复合废气、热转印废气产生量较少,产生后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

(2)废水:本项目生产废水、生活污水等各****处理站处理达到接管标准后,接管海****公司深度处理。污水处理厂尾水达《****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的表1一级A标准后排放至老通扬**。

(3)噪声:本项目的噪声源来自下料机、表面预处理-喷漆/喷粉流水线、风机、水泵等。采用低噪声设备,采用隔声减振、消声等措施,厂界环境可以满足声环境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建设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包括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处置方式为: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餐厨垃圾委托获得许可的单位处置;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一般固废均由建设项目集中收集后委托有能力的单位处理,实现**二次利用。

(5)土壤及地下水:本项目对周围土壤及地下水环境影响造成影响的可能性小。

五、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本项目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属允许类项目。项目运行能够有效减轻危险废物处置压力,实现减量化、无害化、**化处置,环境、社会、经济效益显著;符合规划,选址可行;污染防治措施技术及经济可行,各主要污染物实现达标排放;项目建成投产后,对评价区域环境污染影响不明显,事故环境风险处于可接受水平;在落实本报告书提出的环境污染治理、风险防范措施和环境管理措施的情况下,污染物能实现达标排放且对环境影响较小,不会改变所在地环境功能区要求。从环境保护角度考虑,本建设项目是可行的。

六、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在本次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可通过传真、电子邮件、信函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查阅报告书征求意见稿或补充信息,公众也可前往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所在地查阅纸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范围:**源创****公司****中心周边5km的团体和个人。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①当地主要环境问题;②本工程对当地环境影响;③从环保角度出发,对本项目的建设持何种态度,请简要说明原因;④对本项目建设环保方面的建议和要求;⑤对环境主管部门审批、管理方面的建议和要求。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电子邮件、邮寄信函、传真等方式将公众意见表提交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向建设单位、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或者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宝贵意见。

九、项目建设单位:

**** 联系人:徐总;

联系地址:****开发区****创业园创业路7号

联系电话:159****7111

十、项目环评单位:

**东晖****公司

联系地址:**市**镇天发路9号2幢;

联系电话:051****65006;Email:****@qq.com

项目征求意见稿全文网络链接

网址:https://pan.**.com/s/1P8sNQr6WnSX06sdNC5wsDg,提取码p7qf。

公众意见表网络链接

网址:http://www.****.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1024_665329.html。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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