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本招****公墓建设项目****改革局以沭发改投资发〔2024〕22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实行“不见面”招标投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 工程地点:
**县耿圩镇周王村。
1.2 工程招标内容及规模:
本项目总用地面积97169㎡(约145.75亩),总建筑面积4976㎡,其中纪念堂(3F)2996㎡、业务管理附属用房(2F)1890㎡(含地下消防水池130㎡)、公厕2(1F)90㎡,建筑占地面积2020㎡,铺装面积23650.8㎡,绿地面积49368.6㎡,绿地率50.8%,生态节地葬面积29469.3㎡(占建设用地面积比30.3%),其中草坪葬23978㎡、树葬4134.4㎡、花坛葬48㎡、壁葬348.9㎡、骨灰堂(纪念堂)960㎡,总规划安置数量37238个,其中纪念堂15454个、双人墓18010个、英烈墓673个、功德墓1021个、单人墓2080个,非机动车位73个,机动车位171个(含无障碍5个),客车车位3个。
1.3 设计周期:60日历天。
1.4 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要求,达到设计任务书要求的深度,并能够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查。
1.5 设计服务费的支付时间、方式:
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文件按期完成并提交发包人处,经发包人审核并取得图审合格证后,向设计人支付合同价的60%;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且取得竣工备案表后,发包人付清余款。
1.6设计及相关服务范围:
****公墓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勘察,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公墓、道路、广场、停车场、绿地、园林景观、**骨灰纪念堂(含发电机房、配电间及消防控制室等)、公共厕所、工具间、垃圾处理设施、牌坊等附属用房、智能化系统、亮化工程、施工临时用电、高压正式电接入、给排水系统的施工图设计,办公用房及骨灰纪念堂的装修设计,施工现场技术指导与配合、验收支持、图纸报审(承担图纸报审的全部费用)、报建报表配合等服务,并负责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及监测等前期相关手续办理。
1.7 本次招标项目共分1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公墓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勘察,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公墓、道路、广场、停车场、绿地、园林景观、**骨灰纪念堂(含发电机房、配电间及消防控制室等)、公共厕所、工具间、垃圾处理设施、牌坊等附属用房、智能化系统、亮化工程、施工临时用电、高压正式电接入、给排水系统的施工图设计,办公用房及骨灰纪念堂的装修设计,施工现场技术指导与配合、验收支持、图纸报审(承担图纸报审的全部费用)、报建报表配合等服务,并负责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及监测等前期相关手续办理。
1.8本项目预算价为85万元,最高投标限价为85万元,高于最高投标限价作无效标处理。
2.资格审查方法
本工程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方法:合格制。
3.评标方法
本工程采用评标方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4.申请人资格要求
4.1资质类别和等级要求(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4.1.1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4.1.2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丙级及以上勘察资质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勘察)丙级及以上勘察资质。
4.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要求:
4.2.1资格要求: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资格。
4.2.2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4.2.2.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起,上述情形不因其之后被撤销或者更正而改变投标人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认**果。标书代写
4.2.2.2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4.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投标人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4.3.1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条件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联合体协议书);
4.3.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共同投标协议(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4.3.3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设计资质和设计能力;
4.3.4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4.3.5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4.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4.4.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4.4.2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4.4.3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4.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4.4.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4.4.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4.4.7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4.5投标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有关规定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招标人不接受其投标。
4.6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12月30日09:00至2026年1月7日17:30登录**市易采通电子交易平台(https://yct.****.com/brand/)获取招标文件。
5.2**易采通业务咨询联系电话:****662366或加QQ(同电话)。因投标人未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导致无法参与投标的,相关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投标文件的提交
6.1 网上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6年1月9日9:30;标书代写
6.2 开标地点:本项目采用网上开标,需登录**市易采通电子交易平台(https://yct.****.com/brand/)进入网上开标大厅参与开标。标书代写
6.3 网上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市易采通电子交易平台。逾期上传或者未上传到**市易采通电子交易平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标书代写
7.联系方式
| 招标人名称: |
**** |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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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 址: |
沭****中心 |
地 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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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 系 人: |
戚苏齐 |
联 系 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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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 话: |
0527-****8929 |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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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传 真: |
传 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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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邮 编: |
223600 |
邮 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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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mail: |
E-mai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