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晟昌纳米材料技术(苏州)有限公司新建年产金属零部件100万件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审批
江苏-苏州-吴中区
发布时间: 2025年12月29日
项目详情
下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千里马会员开放,如需查看完整内容请 或 拨打咨询热线: 400-688-2000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关于规范建设单位自主开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等有关规定,建设单位于2025年9月8日-9月9日开展本项目的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工作,建设单位于2025年11月5日组织验收组踏勘了建设项目现场,对验收监测报告进行了审查,提出了验收意见。为更好地做好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现对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及验收意见进行公示。

一、项目简介

项目名称:******年产金属零部件100万件项目

建设地点:**省**市**区甪直镇龚塘路235号3号厂房3楼

项目性质:**

行业类别及代码:C3399其他未列明金属制品制造

建设规模和内容:公司购置数控车床2台(实际取消)、喷砂机5台(干式4台、湿式1台)(实际3台,干式2台、湿式1台)、抛光机(水帘喷淋抛光一体机,防爆防尘)2台(实际1台)、超声波清洗线(每条线包含450*600*500mm碱洗槽3个、450*600*500mm水洗槽4个、450*600*500mm吹风槽1个、450*600*500mm烘干槽2个,电加热)2条(实际1条)、真空镀膜机5台(实际4台)、显微镜3台、硬度计2台、球磨仪1台、空压机2台、纯水机(砂滤-炭滤-二级RO-EDI)1台、冷水机2台。

主要生产工序为金属件机加工、利用玻璃珠和棕刚玉进行喷砂处理、利用布轮进行抛光处理,之后用纯水和除油粉进行碱洗、纯水水洗和烘干,再进行靶材的真空镀膜,最终检验合格出厂;本次验收项目实际取消机加工,购置为机加工后成品。

员工及工作制度:项目职工30人,实行2班制,每班工作8小时,年工作250天,全年最大工作时长4000小时,本项目无食堂、无宿舍、无浴室。

1、废水

公司租赁厂房厂区雨污分流,本项目冷水机和湿式喷砂、抛光机水帘喷淋水均损耗补水,无外排;纯水超声波清洗线碱洗产生的碱洗废液作为危废处置不外排;水洗废水经一套低温蒸发废水处理设施处理后,蒸发冷凝水回用至超声波清洗线碱洗及第一、二、三道水洗,蒸发残液作****公司定期处置;

公司纯水制备浓水以及员工生活污水一并经市政污水管****处理厂统一处理,尾水外排吴淞江。

**新****公司于2023年1月17日取得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苏常排字第2023-005号)。

2、废气

项目喷砂环节产生的粉尘颗粒物经设备上方的半密闭罩负压收集进入各自设备自带布袋除尘器处理,抛光环节产生的粉尘颗粒物经侧吸罩负压收集进入设备自带水帘喷淋措施处理,以上处理后的废气合并经15m高1#排气筒排放;未收集到的废气车间无组织外排;

项目以厂区边界为起算点设置100米卫生防护距离,该范围内无居民点等敏感区域。

3、噪声

本项目噪声主要为喷砂、抛丸和真空镀膜等设备以及废气处理风机运行产生的噪声,经隔声减振、合理布局、距离衰减等措施,降低对周围声环境影响。

4、固体废物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危险固废、一般工业固废、生活垃圾,其中:

项目危险废物主要为碱洗废液、废包装容器、蒸发浓缩废液,委托资质单位**市****公司处置;

项目设置面积15m2的危废仓库,位于厂区西北侧,建设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要求。

项目一般工业固废中废玻璃珠、废棕刚玉、废布袋、布袋收尘、含尘污泥、废布轮、废靶材由**市****公司回收处理;纯水制备废活性炭、纯水制备RO膜和滤芯由纯水设备运营方回收处理;

项目设置面积15m2的一般固废仓库,位于厂区西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基本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标准》(GB18599-2020)的要求。

员工生活垃圾由房东委托环卫部门收集外运处理。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省**市**区甪直镇龚塘路235号3号厂房3楼

联系人:李湘国

联系电话:133****2410

邮编:/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请公众提供个人准确信息主要包括:姓名、职业、文化程度、家庭住址及联系电话;
(2)根据您掌握的情况,认为该项目运营对环境质量造成的危害/影响方面及程度;
(3)您是否知道/了解在该地区建设该项目;
(4)您认为该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危害/影响程度;
(5)您对该项目环保方面有何建议和要求;
(6)从环保角度出发,您对该项目持何种态度,并简要说明原因。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提供意见:
(1)通过Email方式
(2)直接打电话的方式
(3)写信的方式

五、公示时间
公众可在本项目公示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向建设单位或验收调查机构提出宝贵意见。

****-验收意见.pdf

******年产金属零部件100万件项目-验收.pdf



附件(2)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400-688-2000
欢迎来电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