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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受理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2月29日至2026年1月12日(10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793-****207;
传 真:0793-****207;
邮 编:334000;
通讯地址:******开发区****环境局(龙翔大厦九楼902室)。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拟受理日期 | 环评文件 |
| 1 | ****半导体晶圆划片刀及复合金属新材料项目 | ****开发区瑞达表面精饰产业园内403厂房 | **** | ******公司 | 2025年12月29日 | ****半导体晶圆划片刀及复合金属新材料项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