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让公告】长春市规划编制研究中心(长春市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房产转让项目信息披露

发布时间: 2025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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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公告】****研究中心****设计研究院)房产转让项目信息披露

信息时间:2025-12-29


实物资产信息披露公告

公告编号 : 长公GY-GG-****011139

项目名称

****研究中心****设计研究院)房产转让项目

项目编号

****

披露公告期

10 工作日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2025年12月30日

信息披露结束日期

2026年01月13日

标的展示时间、地点

公告期内工作时间,标的坐落位置。

登记截止时间及交易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2026年01月14日 15时00分

标的展示联系人

谢先生

电 话

135****4486

项目咨询联系人

杨女士

电 话

0431-****9646

自由报价开始时间

2025年12月30日 09时00分

限时报价开始时间

2026年01月15日 09时00分

交易系统网址

https://www.****.cn/EpointSSO/memberLogin

交易系统咨询联系人

软件客服:0512-****8016

电 话

0431-****9139


一、转让申请与承诺

**市 ****中心 :

本转让方现提出申请,将持有的 明德**胡同2号101号房,明德**胡同2号103号房,明德**胡同2号104号房,**区明德**胡同2号房屋 ****中心网站公开发布转让信息并转让,请予审核。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实物资产权属清晰,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资产转让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转让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动态报价系统因不可抗力、软硬件故障、非法入侵、恶意攻击等原因而导致系统异常、竞价活动中断的,****中心视情况 组织继续报价或重新报价;

5、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中心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6. ****中心发布信息披露公告、征集符合条件意向受让方、组织竞价、价款结算等事项,我方承担法律责任,与中心无关。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转让方 : ****研究中心****设计研究院)

二、转让标的简况

标的详细信息请见附表

标的是否存在抵押情况

□是 √否

是否存在优先竞买人

□是 √否

瑕疵声明及重大事项提示

以下内容由转让方提供,****交易中心完全依照转让方所提供文本照实发布,未尽事宜请意向受让方自行向转让方标的展示联系人了解,联系方式详见项目公告。

一、本次分零转让4处房产,有产权证,无抵押、无查封及其他权属纠纷。

标的1明德**胡同2号101号房,坐落**区明德**胡同2号,权证号(吉(2025)**市不动产权第****293号),证载权利人****研究中心****设计研究院),房屋建筑面积81.01平方米,分摊土地面积15.68平方米,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住宅。现状为2个车库,目前状态闲置。本次转让标的不包含后改造安装的车库卷帘门,成交后车库门由转让方拆除,其他按展示现状转让。

标的2明德**胡同2号103号房,坐落**区明德**胡同2号,权证号(吉(2025)**市不动产权第****292号),证载权利人****研究中心****设计研究院),房屋建筑面积66.89平方米,分摊土地面积12.94平方米,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住宅。目前状态闲置,按展示现状转让。

标的3明德**胡同2号104号房,坐落**区明德**胡同2号,权证号(吉(2025)**市不动产权第****291号),证载权利人****研究中心****设计研究院),房屋建筑面积46.28平方米,分摊土地面积8.96平方米,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住宅。目前状态闲置,按展示现状转让。

标的4明德**胡同2号房,坐落**区明德**胡同2号,权证号(吉(2024)**市不动产权第****312号),证载权利人****研究中心****设计研究院),房屋建筑面积46.28平方米,分摊土地面积8.96平方米,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住宅。目前状态闲置,按展示现状转让。

二、采用网络竞价方式在挂牌价基础上加价竞价,报价最高者为受让方,挂牌价格见明细表。

三、成交价款实行场内结算,受让方采用一次性付款方式将成交价款交****交易中心****中心)指定账户。受让方确定后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资产转让合同》,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交纳成交价款。付清成交价款后5个工作日内交接标的。

四、标的所涉物业、水、电、暖等相关费用在交接日期之前产生的费用由转让方承担,交接日期之后产生的费用由受让方承担。

五、成交后由受让方承担该标的权属变更登记所需相关资料及手续的搜集责任。资料齐全后转让方配合受让方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权属变更登记。

六、国****政府规定的权属变更登记所涉及的税费全部由受让方承担。

七、意向受让方须自行了解有关房产购置及权属变更登记的相关政策。成交后如非转让方原因未能完成权属变更登记的,受让方应自行承担责任及损失,转让方及交易机构不承担责任及损失。

八、意向受让方在公告期间有权利及义务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全面了解,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转让标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成为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及瑕疵为由退还标的或拒付交易价款,否则视为违约,承担违约责任。

九、****房产所分摊土地的性质为划拨,转让价不含土地出让金,权属变更登记涉及的土地出让金由受让方承担。




三、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名称

****研究中心****设计研究院)

基本情况

住 所

**省****关区南环城路3066号

法定代表人

刘延松

注册资本(万元)

10048.0

经济性质

国有全资

内部决策

情 况

以下决议已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完成,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符合规定。

□A.股东会决议

□B.董事会决议

□C.总经理办公会决议

√D.其他________________:

转让行为

批准情况

批准单位

名 称

****

批准内容

同意

四、交易条件

公告期

10 个 工作日

限时报价周期

90秒

转让底价(万元)

211 万元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 □分期付款

动态报价活动期内,

如未产生有效报价的

□信息发布终结

√变更公告内容,重新申请信息发布

□其他

与转让相关

其他条件

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受让方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保证金设定

交纳保证金

□是 √否

交纳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2026年01月14日 15时00分

交纳方式

****银行****银行卡转账(不接受他人代付款)

保证金账户信息

保证金户名: ****交易中心****中心)

开户银行: **银行**金恒支行

标的编号

标的名称

保证金账号

保证金金额(万元)

****001

明德**胡同2号101号房

0.0 万元

****002

明德**胡同2号103号房


0.0 万元

****003

明德**胡同2号104号房

0.0 万元

****004

**区明德**胡同2号房屋

0.0 万元

国有资产交易须知

交易中心接受项目单位委托,已严格按照项目单位提供的资产相关情况书面介绍或说明,如实发布信息披露公告。交易中心对交易标的可能存在的瑕疵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交易各方应依照下列原则,审慎交易,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一、项目单位在国有资产交易过程中出现下列行为之一的,受让方有权就其造成的损害向仲裁****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一)交易标的权属不清的;

(二)所提交的材料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的;

(三)未按长****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国有资产交易业务制度》规定,签署合同或交接标的的。

二、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在国有资产交易过程中出现下列行为之一的,将失信信息推送至**市信用信息平台;已取得受让资格的,取消其资格。因下列行为给项目单位、交易中心造成损失的,利益受损方有权依法向存在过错的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主张相应赔偿责任:

(一)意向受让方故意提供虚假、失实材料的;

(二)意向受让方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侵害项目单位合法权益的;

(三)成交后,受让方无故未按信息披露公告规定签署合同的(项目单位书面提出);

(四)成交后,受让方未按信息披露公告规定足额交纳成交价款的;

(五)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违反法律法规或交易相关规定,****中心造成损失的。




转让资产明细表

(附表)

转让资产明细表

(房屋建筑物)

序号

标的名称

所有人

权证号

登记

时间

坐落位置

丘(地)

栋号

层数

结构

用途

建筑

面积(平方米)

完工

时间

成新率

( % )

挂牌价(万元)

交易

保证金(万元)

履约

保证金(万元)

自由报价起止时间

限时报价开始时间

限时报价周期 (秒)

备注

1

明德**胡同2号101号房

****研究中心****设计研究院)

吉(2025)**市不动产权第****293号

2025

**区明德**胡同2号101号房

4--70/ 4--20(101)

1/5

混合

城镇住宅用地/住宅

81.01

68.0

0.0

0

2025-12-30 09:00:00到2026-01-15 09:00:00

2026-01-15 09:00:00

90

现状为2个车库

2

明德**胡同2号103号房

****研究中心****设计研究院)

吉(2025)**市不动产权第****292号

2025

**区明德**胡同2号103号房

4--70/ 4--20(103)

1/5

混合

城镇住宅用地/住宅

66.89

59.6

0.0

0

2025-12-30 09:00:00到2026-01-15 09:10:00

2026-01-15 09:10:00

90

3

明德**胡同2号104号房

****研究中心****设计研究院)

吉(2025)**市不动产权第****291号

2025

**区明德**胡同2号104号房

4--70/ 4--20(104)

1/5

混合

城镇住宅用地/住宅

46.28

41.3

0.0

0

2025-12-30 09:00:00到2026-01-15 09:20:00

2026-01-15 09:20:00

90

4

**区明德**胡同2号房屋

****研究中心****设计研究院)

吉(2024)**市不动产权第****312号

2024

**区明德**胡同2号

4--70/ 4--20(204)

2/5

混合

城镇住宅用地/住宅

46.28

42.1

0.0

0

2025-12-30 09:00:00到2026-01-15 09:30:00

2026-01-15 09:30:00

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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