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东基地生活垃圾收运处置服务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审核前公示

发布时间: 2025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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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项目名称 宁东基地生活垃圾收运处置服务项目
品目

采购人 ****
行政区域 **回族自治区区本级 公告时间 2025年12月29日 14:33
预算金额 ¥560.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陈瑞、冯世亮、蔡丹、王立娴、郝鹏程、黄立安、徐娅红、杨媚
项目联系电话 181****5136、139****6531
采购人 ****
采购人地址 **宁东镇宁东大街与长城路交****人民政府
采购人联系方式 188****4689
代理机构名称 ****
代理机构地址 ****市**区黄**路730号百盛王朝大厦十层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181****5136、139****6531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 : ****

项目名称 : 宁东基地生活垃圾收运处置服务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基地现有垃圾处理模式,有效降低生活垃圾环境污染和处理成本,****基地与周边地区融合协议发展,****基地生活垃圾进行焚烧、转运处理。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元): ****000.00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政府特许经营权、项目投资运营的专属绑定、长期协议的专属约束及公共利益的刚性要求,成为本项目唯一合法且不可替代的供应商。该情形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规定,建议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 ****

地址: **市**镇横**任路东侧

三、公示期限

2025年12月29日 至 2026年01月06日(公示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1.论证专家信息(工作单位、姓名、职称)及专家论证意见:详见附件。 2.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并同时抄送项目同级财政部门。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

联系人:陈华

联系地址:**宁东镇宁东大街与长城路交****人民政府

联系电话:188****4689

2.财政部门

联系人:王华俊

联系地址:******管委会企业总部大楼

联系电话:0951-****344

3.采购代理机构

联系人:陈瑞、冯世亮、蔡丹、王立娴、郝鹏程、黄立安、徐娅红、杨媚

联系地址:****市**区黄**路730号百盛王朝大厦十层

联系电话:181****5136、139****6531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
单一来源论证资料.pdf

代理机构: ****

发布日期: 2025-1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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