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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0684MACFAHP29H | 建设单位法人:林弋佳 |
| 王晓露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区 |
| ****开发区**路333号-1 |
| 年产800个邮轮舱室基座、3000米邮轮定制艺术装饰件、500平方米游艇定制预制装饰面**项目 | 项目代码:**** |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73-船舶及相关装置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3734-船用配套设备制造 |
| 建设地点: | ******区 ******区 |
| 经度:121.101944 纬度: 31.842222 | ****机关:****区管委会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3-12-21 |
| 海开审环〔2024〕47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0684MACFAHP29H001W |
| 2025-07-10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1576.68 |
| 30 | 运营单位名称:**** |
| ****0684MACFAHP29H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 ****0684MACFAHP29H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 ****0115MA254WGH5E | 竣工时间:2025-02-04 |
| 2025-07-15 | 调试结束时间:2025-07-30 |
| 2025-12-01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5-12-29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www.****.cn/news_detail_2/116.html |
| 本项目已在中国**互联网(http://www.****.cn/)网站公示了项目的内容,未收到反对意见和听证请求。根据登记信息单(项目代码:2408-320657-89-01-456188)和环评结论,原则同意专家评审及技术评估意见。建设单位在切实落实有关环评对策建议及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的前提下,从环保角度分析,同意你单位江****公司荷兰高技术船舶内饰新材料制造项目在拟建地点建设。 | 实际建设情况:本项目已切实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的前提下在项目地建设,符合批复要求。 |
| 未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主要建设规模及内容:本项目租赁东久智能制造产业园的B3栋空置厂房一层南侧部分区域,面积约1200m2,投资总额3918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0万元,主要设备为搅拌器、集尘打磨机、集尘台锯和全自动动态双液浇注机等。 | 实际建设情况:本项目已在东久智能制造产业园的B3栋建设完成,本项目实际生产能力为800个单元底盘、3000米预制装饰件、500m2游艇预制装饰面。 |
| 未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切实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购低噪声设备,并将强噪声设备布置在远离厂界的位置,同时采取有效消声、隔声措施,并加强厂区绿化,确保厂界噪声排放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2、严格落实各项水污染防治措施。严格实行“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制,雨水经雨水管收集后排入市政雨水管网,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废水****处理厂设计进水水质要求。 3、严格控制大气污染物的产生和排放。按《报告表》要求落实各项废气控制措施,工程设计中,应进一步优化废气处理方案,确保各类工艺废气的处理效率等达到规范的要求。同时加强无组织废气控制措施,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有效减少无组织废气的排放。污染物执行标准见《报告表》表 3-3~3-5。 4、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按“减量化、**化无害化”的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各类固废的处置均须按相关固废管理要求办理相关转移和处置手续。 | 实际建设情况:已落实隔声、减振措施,本项目噪声达标排放,详见检测数据。 本项目雨污分流,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接****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废水达标排放,详见检测数据。 本项目浇筑、涂抹、固化废气已落实安装整体隔断+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20m排气筒排放;打磨、拉毛、雕刻已落实安装移动式烟尘净化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废气达标排放,详见检测数据。 厂区内已设置4m2危废仓库一座,10m2固废仓库一座,并已按苏环办[2024]16号、《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等文件落实各项配套措施,本项目产生的危废均委托****妥善处置,并严格执行危废处置相关规定和流程。 |
| 未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切实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购低噪声设备,并将强噪声设备布置在远离厂界的位置,同时采取有效消声、隔声措施,并加强厂区绿化,确保厂界噪声排放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2、严格落实各项水污染防治措施。严格实行“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制,雨水经雨水管收集后排入市政雨水管网,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废水****处理厂设计进水水质要求。 3、严格控制大气污染物的产生和排放。按《报告表》要求落实各项废气控制措施,工程设计中,应进一步优化废气处理方案,确保各类工艺废气的处理效率等达到规范的要求。同时加强无组织废气控制措施,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有效减少无组织废气的排放。污染物执行标准见《报告表》表 3-3~3-5。 4、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按“减量化、**化无害化”的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各类固废的处置均须按相关固废管理要求办理相关转移和处置手续。 | 实际建设情况:已落实隔声、减振措施,本项目噪声达标排放,详见检测数据。 本项目雨污分流,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接****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废水达标排放,详见检测数据。 本项目浇筑、涂抹、固化废气已落实安装整体隔断+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20m排气筒排放;打磨、拉毛、雕刻已落实安装移动式烟尘净化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废气达标排放,详见检测数据。 厂区内已设置4m2危废仓库一座,10m2固废仓库一座,并已按苏环办[2024]16号、《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等文件落实各项配套措施,本项目产生的危废均委托****妥善处置,并严格执行危废处置相关规定和流程。 |
| 未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5、加强生产管理,实行清洁生产,确保各种污染物达标排放;加强对环境风险和安全事故的防范,建立健全风险防范措施,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生态环境部门备案,采取切实可行的工程和管理措施,防止发生污染事故。落实《报告表》提出的防渗区设计要求,避免对地下水和土壤产生污染。 6、根据《**省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规范设置各类排污口和标志牌。按《报告表》提出的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实施日常环境管理与监测。 | 实际建设情况:已落实《报告表》提出的风险防范措施和《报告表》提出的防渗区设计要求,厂区内设置应急储袋、应急设施及应急物资。企业应急预案备案号为:320614-2025-118-L。 已根据《**省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规范设置各类排污口和标志牌。 |
| 未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0 | 0.0256 | 0 | 0 | 0 | 0.026 | 0.026 | |
| 0 | 0.0896 | 0 | 0 | 0 | 0.09 | 0.09 | |
| 0 | 0.0077 | 0 | 0 | 0 | 0.008 | 0.008 | |
| 0 | 0.0013 | 0 | 0 | 0 | 0.001 | 0.001 | |
| 0 | 0.0077 | 0 | 0 | 0 | 0.008 | 0.008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0447 | 0 | 0 | 0 | 0.045 | 0.045 | / |
| 0 | 0.1373 | 0 | 0 | 0 | 0.137 | 0.137 | / |
| 1 | 化粪池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表4****处理厂接管要求 | 化粪池3m3 | 验收监测数据可知,本项目废水排放浓度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表4****处理厂接管要求。 |
| 1 | 整体隔断(负压)+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 | 《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及其2024修改单要中表9标准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2标准 | 整体隔断+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20m排气筒 | 验收监测数据可知,本项目非甲烷总烃厂界无组织废气排放浓度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及其2024修改单要中表9标准;非甲烷总烃厂区内无组织废气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2标准。 |
| 1 | 厂房隔声、选用低噪声设备,高噪声设备应采取隔声、消声、减振和基础固定等措施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348-2008)3类标准 | 厂房隔声、选用低噪声设备,高噪声设备应采取隔声、消声、减振和基础固定等措施 | 验收监测数据可知,本项目厂界东、南、西侧昼间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348-2008)3类标准。 |
| 1 | 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按“减量化、**化无害化”的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各类固废的处置均须按相关固废管理要求办理相关转移和处置手续。 | 厂区内已设置4m2危废仓库一座,10m2固废仓库一座,并已按苏环办[2024]16号、《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等文件落实各项配套措施,本项目产生的危废均委托****妥善处置,并严格执行危废处置相关规定和流程。 |
| 1 | 你公司必须按环评及批复要求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环保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一并投入试生产。你公司应按照《排污许可管理条例》规定申请办理排污许可证;未取得排污许可证的,不得排放污染物。项目投产前须办理相关验收手续,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正式生产。 | 本单位将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 |
| 1 | 加强生产管理,实行清洁生产,确保各种污染物达标排放;加强对环境风险和安全事故的防范,建立健全风险防范措施,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生态环境部门备案,采取切实可行的工程和管理措施,防止发生污染事故。落实《报告表》提出的防渗区设计要求,避免对地下水和土壤产生污染。 | 已落实《报告表》提出的风险防范措施和《报告表》提出的防渗区设计要求,厂区内设置应急储袋、应急设施及应急物资。企业应急预案备案号为:320614-2025-118-L。 |
| /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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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