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2025年****幼儿园视频监控系统、智能广播系统及网络全覆盖设备及服务采购项目公开谈判(项目编号:****),采购人为****。采购代理机构为****。本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谈判,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参加公开谈判响应。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为提升****幼儿园的安全管理水平、校园应急广播能力及信息化网络基础环境,拟实施“****幼儿园视频监控系统、智能广播系统及网络全覆盖服务项目”。
1.2采购内容及分包(标包)划分情况:
1.2.1采购内容:为提升****幼儿园的安全管理水平、校园应急广播能力及信息化网络基础环境,现对****幼儿园视频监控系统、智能广播系统及网络全覆盖设备及服务采购项目设备及服务进行采购。
1.2.2采购预算:203339.9元(不含税)。
1.2.3质量要求:满足谈判文件及国家相关行业标准的规定。
1.2.4交付使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日历天内,完成项目交付。
1.2.5维保期:提供5年维保,包含产品硬件故障处理、远程支持服务。
1.2.6标包划分及份额:本项目不划分标包,成交数量1家,成交份额100%。
1.2.7项目实施地点:**省**州。
1.3本项目设置最高响应限价:最高响应限价详见限价表。供应商响应报价高于最高响应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1.4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处理措施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光采购网(https://caigou.****.cn)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供****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响应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2业绩要求:供应商须提供2022年1月1日至谈判公告发布之日止在**范围内签订的类似此项目的信息化设备销售或集成服务或技术服务的业绩,且累计合同金额不少于10万元。须提供合同作为证明材料,要求合同执行时间与“2022年1月1日至询比公告发布之日止”有交集,如没有合同执行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若为总价固定的合同为单项合同,须提供合同全本或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包含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合同金额页、可识别的合同执行时间页或合同签订时间页、合同签字页)作为证明文件;若为单价固定、按实际发生数量结算的框架合同,则还须提供该框架合同下有具体金额的、双方确认的、符合本项目要求的订单或结算单据为依据;中标/中选/成交通知书不作为业绩证明材料。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视为不具备相应资格。
2.3进网许可证
响应产品(核心交换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电信设备进网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如进网许可证有效期届满且在重新申请办理过程中,须提供工业和信息化部政务服务平台相关截图作为证明材料。
2.4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谈判项目响应。
2.5响应产品所涉知识产权应保证不存在权利瑕疵,不侵害第三方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他任何形式的合法权益,并提供《知识产权不侵权承诺函》。
2.6本次谈判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2.7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响应资格的;
(3)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 在最近三年内(自2023年1月7日起)被相关行****机关认定骗取中标/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 在最近五年内(自2021年1月7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 在最近五年内(自2021年1月7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 ****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 为本谈判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 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 为本谈判项目的代建人;
(12) 为本谈判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13) 与本谈判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 与本谈判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 ****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 中国电信在职员工违规担任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并参与采购活动的;
(17) ****公司/****公司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违反有关领导人员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管理规定,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参与采购活动的;
(18) 中国电信领导人员离职或退休后三年内违反《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等相关规定任职、投资入股的私营企业、外资企业和中介机构,参与其原任职单位采购活动的;
(19) 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供应商及其响应产品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20) 法律法规、谈判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2.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谈判文件获取
3.1获取时间:2025年12月30日8时30分至2026年1月4日17时30分(**时间,下同)。
3.2获取地点:通过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邮箱获取电子版邮件。
3.3获取方式:凡有意参与的潜在供应商,须将下述文件电子版发邮件至联系人邮箱(联系人:曾海勇,联系电话:183****7271;邮箱:****@qq.com)报名获取谈判文件,邮件须以“XX公司XX项目报名材料”为主题,发送报名材料的邮箱须与下述领取登记表中的联系人邮箱保持一致,若因不一致导致谈判文件不能及时查收,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报名成功后,谈判文件将以电子档的形式发送至供应商领取登记表所登记的联系人邮箱;
报名资料:
(1) 营业执照扫描件(加盖公章);
(2) 经办人身份证(经办人身份证正反面并加盖公章的扫描件);
(3) 谈判文件领取登记表(加盖公章):见下表“谈判文件领取登记表”;
| 谈判文件领取登记表 |
||
| 采购人:**** |
||
| 项目编号 |
||
| 项目名称 |
****公司2025年****幼儿园视频监控系统、智能广播系统及网络全覆盖设备及服务采购项目公开谈判 |
|
| 领取谈判文件单位信息 |
||
| 单位名称 |
||
| 联系人 |
||
| 联系电话 |
||
| 电子邮件 |
||
| 领取谈判文件情况 |
||
| 分包情况 |
/ |
|
| 份 数 |
壹 份 |
|
| 日 期 |
领取人签名: |
|
| 备 注 |
||
注:请加盖公章,领取人签名处请经办人手写签字
3.4获取本谈判文件不收取费用。
4.响应文件的递交
4.1响应文件递交方式:纸质及电子版(U盘)递交。标书代写
4.2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响应截止时间)和递交地点:2026年1月7日下午14时00分,**省**州**市天马路43号**电信附楼一楼101会议室。标书代写
4.3第一轮谈判时间和地点:2026年1月7日下午14时00分,**省**州**市天马路43号**电信附楼一楼101会议室。
4.4出现以下情形时,不予接收响应文件:
4.4.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4.4.2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谈判文件的;
4.4.3谈判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5.供应商注册
供应商须在购买谈判文件后5日内,通过中国电**光采购网(https://caigou.****.cn)完成供应商注册。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开谈判公告仅在中国电**光采购网(https://caigou.****.cn)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7.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7.1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地 址:**省**州**市天马路43号
邮 编:661100
联 系 人:何老师
电 话:0873-****967
电子邮件:/
采购代理机构:****
地 址:**省**市**区**路237号
邮 编:650000
联 系 人:曾海勇 刘晓阳 罗雯 马彦兵 代露 高翔 杨全 张国英 王金惠 张凯
电 话:183****7271
电子邮件:****@qq.com
开户银行:****公司**分行
账 号:871********080101
7.2异议接收方式
响应供应商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采购项目有异议的,可以书面形式通过异议接收邮箱实名提出。
异议联系人和联系方式:李老师,0871-****7420
异议接收邮箱:****@chinatelecom.cn
采购人:****
采购代理机构:****
2025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