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公告
****受采购人委托,拟对**县旧城改造(老旧小区改造、城镇雨污分流、排水防涝及燃气管线等)项目(南区)(第二次)-监理服务采购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2.采购项目名称:**县旧城改造(老旧小区改造、城镇雨污分流、排水防涝及燃气管线等)项目(南区)(第二次)-监理服务采购。
3.采购人:****。
4.采购代理机构:****。
二、资金情况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三、采购项目简介:
为****招符合条件的监理供应商一名。
四、供应商邀请方式
公告方式:本次竞争性磋商邀请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和****官网上发布。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和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六、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1.根据《****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磋商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磋商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七、磋商文件获取时间、地点:
磋商文件自2025年12月30日至2026年1月6日09:00- 17:0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项目磋商文件有偿获取,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份(磋商文件售后不退, 磋商资格不能转让)。
现场报名:在****(**省**市**县**西路57号)。
八、投标起止时间:2026年1月12日9:00-9:30(**时间)。
开标时间:2026 年1月12日9:30(**时间)。加急标书代写
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不予接收。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加急标书代写
九、开标地点:****开标室 。
十、联系方式
采购人:****
通讯地址:**县**镇
邮 编:637200
联 系 人:曹先生
联系电话:155****9887
采购代理机构:****
地 址:**县**镇**西路57号
邮 编:637200
联 系 人:刘女士
联系电话:0817--****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