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柿园乡106国道两侧人行道及西寨路口以东道路两侧提升工程项目
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编号:****;
2、采购项目名称:**柿园乡106国道两侧人行道及西寨路口以东道路两侧提升工程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5年12月15日;
5、评审日期:2025年12月26日;
二、成交情况
|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址 | 中标金额 | 单位 |
| **** | **柿园乡106国道两侧人行道及西寨路口以东道路两侧提升工程项目 | **** | **省**市**五里河镇东环路向南路西100米 | ****888.00 | 元 |
| 序号 | 名称 | 投标范围 | 工期 | 质量要求 | |
| 1 | **柿园乡106国道两侧人行道及西寨路口以东道路两侧提升工程项目 | 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含图纸变更)及采购文件所含全部内容 | 60日历天 | 合格 | |
| 项目经理 | 刘振威 | ||||
三、评审专家名单
殷玉伟、何世峰、张国俊;
四、代理服务费收取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以成交价为收费标准,按成交价的1.5%计取。由成交人领取成****公司缴纳。
收费金额:44083元;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公告在《****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市公共**交易信息网》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2025年12月30日至2025年12月30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 未通过名单及原因:******公司:审计报告时间前后不一致;供应商投标文件签字时间是2024年3月20日,与招标文件不符。资格审查不合格,按无效投标处理。
2、提出质疑的渠道和方式:根据汴公管办(2020)13号文规定,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质疑,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线上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质疑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若质疑人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或者采购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质疑人可在规定时间内以线上形式向该项目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市公共**交易信息****政府采购项目质疑、投诉文本格式及要求)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柿园乡
联系人:何先生
联系方式:139****386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代理机构:****
地址:**省**市**区索凌路庙李商务大厦3单元10层1001室
联系人:李女士
电话:187****0926
3.监督单位:****采购办
联系电话:0371-****69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