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公矿采告〔2025〕1号
根据《中华人民**国矿产**法》《矿业权交易规则》等规定,受****委托,****组织实施**县杨家梁饰面用砂岩矿挂牌出让挂牌出让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矿业权出让人和交易机构
(一)出让人:****
单位地址:**市**县光雾山大道**段
联系人:杜先生
联系电话:0827-****510
(二)交易机构:****
单位地址:**市**县**大厦五楼
联系人:黄女士
联系电话:0827-****700
二、出让矿业权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县杨家梁饰面用砂岩矿挂牌出让
矿业权名称:**县杨家梁饰面用砂岩矿
矿业权编号:****
起始价(万元):2414.61
增价幅度(万元/次):50
是否有底价:否
保证金金额(万元):1000
矿种:砂岩
矿种单位:万吨/年
地理位置:**县下两镇东垭村
拐点范围坐标:
****214.31,****5715.62;****170.90,****5688.42;****127.83,****5691.96;****105.44,****5770.63;****980.00,****5643.00;****725.00,****5703.00;****699.03,****5460.90;****794.76,****5318.41;****912.21,****5378.96;****050.14,****5400.07;****176.58,****5482.77;****206.03,****5531.17;****277.64,****5527.33;****288.47,****5581.71
面积:0.15
拟出让年限:20.2
开采标高:+696m~+793m
**量:506.3万立方米(1291.07万吨)
**开发利用情况:设计开采规模为25万立方米/年(最终以竞得人编制的开采方案为准,不得低于中型开采规模),开采方式为露天开采。拟出让年限20.2年(最终以竞得人编制的开采方案为准),勘查程度:探勘。
多目标管理:矿山在开采过程中需主动接受自然**、经信、应急管理、生态环境、林业、水利等部门监管。
开发全过程的动态管理:在矿山建设和开采过程中,竞得人需严格按照自然**、生态环境、应急管理、水利、林业等部门批复的相关方案和报告进行建设和开采。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要求:由竞得人自行出资编制《**生态修复方案》,经专家评审通过并报主管部门备案后,严格按照方案执行。办理采矿许可证相关资料由竞得采矿权人自行提供。如经核实**确已枯竭不具备延续条件时,届时依法关闭矿山,竞得人应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做好矿山生态修复工作。
三、风险提示
(一)本次出让的采矿权不包括土地使用权及其他物权,矿山开采布局所涉及的土地占用、林木占用、房屋搬迁、坟墓搬迁、电力设施、道路建设、地面附着物等补偿费用由竞得人承担。
(二)出让人提供的**勘查报告中有关矿体的规模、形态、**储量、品位等可能与实际情况有误差,其风险均由竞得人自行承担。
(三)竞买前可到****详细查阅本采矿权的有关地质资料,充分了解前期投入费用情况、市场销售情况等,自行分析预测竞买本采矿权风险,自行到采矿权所在地现场踏勘,其**风险、采矿风险、竞买风险和安全风险由竞得人承担。
四、竞买人资格要求
(一)符合采矿权申请条件或受让条件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
(二)未被列入**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系统中的“异常名录”“严重失信主体”。
(三)未下载
(四)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并提供无失信行为承诺书。
(五)被吊销采矿许可证从吊销之日起至提交申请之时未满2年或被吊销探矿许可证从吊销之日起至提交申请之时未满6个月。
(六)其他依法禁止参与竞买的情形。
五、竞买申请
(一)提交竞买申请
1.申请人可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1月27日17时0分前,通过**公共**交易平台(**省﹒**市)的“土地矿权出让系统”查阅、下载本次挂牌出让文件,并根据挂牌出让文件的相关要求提交竞买申请书、交纳竞买保证金。
2.本次挂牌出让不接受信函、传真、电子邮件和口头竞买申请。
(二)确认竞买资格
1.矿业权交易机构将于2026年1月28日10时0分**行资格审查,并通过“土地矿权出让系统”向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人核发《竞买资格确认书》,取得竞买资格的申请人为竞买人;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应当说明原因。
2.申请人可及时通过“土地矿权出让系统”查看审查情况,取得《竞买资格确认书》的申请人方可参与竞买。
六、挂牌时间
(一)挂牌期限:2026年1月28日10时0分至2026年2月11日10时0分。
(二)挂牌竞价:竞买人可在挂牌期限内通过“土地矿权出让系统”参与挂牌竞价。
(三)挂牌截止:
□A.线下组织√B.线上组织
A.年 月 日时分在举行;
B.2026年2月11日10时0分通过“土地矿权出让系统”举行。
(四)确定竞得人:
本次挂牌出让采用增价方式,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七、失信联合惩戒提示
成交后,竞得人如不按要求签订成交确认书,或签订成交确认书后不按要求签订矿业权出让合同、缴纳矿业权出让收益,则将被纳入公共**交易领域严重违法失信“黑名单”,实施联合惩戒。
八、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对矿业权有异议的,应当在申请截止前以书面形式向出让人及其上级主管部门提出。
(二)本公告发布后,可能出现变更、延期、中止、终止等情况,将会通过出让系统及时发布信息;申请人应及时关注、查询。
(三)前期费用及出让收益缴纳:本采矿权涉及勘查、评估前期投入93.1万元,未纳入出让起始价,竞得人在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10个工作日内,应将该款全额支付到**县财政账户。竞得人按照《****财政厅******厅****总局****税务局关于印发〈**省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管理办法〉的通知》(川财规〔2023〕10号)文件要求,首次缴纳成交价的10%,采矿权人自愿一次性缴清的除外;剩余部分在采矿许可证有效期内按年度分期缴清,均摊征收期限为采矿许可证有效期的一半,均摊后不满一个年度的部分按一个年度计算。
九、本公告同时在以下网站同步发布:
1.自然**部网站:
2.**土地矿权信息交易:http://202.****.138:800/
3.**省公共**交易信息网:http://ggzyjy.****.cn/
4.**公共**交易平台(**省﹒**市):
5.****规划局网:http://zrzygh.****.cn/
注:此次竞买保证金采取线下缴纳的****银行账户户名:****开户银行 1:****银行**县支行账号:2318.****.240开户银行 2:****银行****公司**支行账号:5105.****.0018开户银行 3:****银行**县支行账号:
2035.****.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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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二五年十二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