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2月29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的公示(福建省赛邦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新能源电池材料循环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审批
福建-宁德-福鼎市
发布时间: 2025年12月29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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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2月29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的公示(****新能源电池材料循环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发布时间: 2025-12-29 15:06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出批准的审批意见,****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予以公示。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政府作出的相关环保承诺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全本下载链接(除依法不能公开的内容)

1

****新能源电池材料循环利用项目

宁****工园区

****

**省****公司

****投资101228万元建设“新能源电池材料循环利用项目”,****园区,兼并原鼎盛超纤地块占地80亩,对原有办公楼、厂房进行改扩建,建设酸浸出、萃取、精炼、电池拆解等生产车间共计建筑面积33000平方米,配套建设储运系统、环保工程及其他辅助设施,以**黑粉、MHP、粗硫酸镍、粗碳酸镍等为原料,通过湿法浸出工艺和萃取工艺生产镍钴锰硫酸盐、氢氧化镍、四氧化三锰、四氧化三钴、电积镍及碳酸锂等新能源电池材料,年产5.2万吨新能源电池系列材料

主要环境问题

一、施工期产生的环境影响:

施工期的主要环境影响为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扬尘、噪声、废水和固废等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二、营运期产生的环境影响

(1)项目周围环境空气、海水环境、声环境、地下水环境、土壤环境现状情况;(2)项目生产过程产生的SO2、NOx、颗粒物、镍及其化合物、钴及其化合物、锰及其化合物、VOCs(以NMHC计)、氟化物、硫酸雾、氯化氢、氨、二噁英等大气污染物,采取相应的污染防治措施后是否可以达标排放,对环境空气的影响是否可以接受;(3)项目废水****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是否可行;(4)项目实施过程中固体废物,特别是危险废物的产生环节、种类、数量,能否有效做到减量化,厂内贮存设施是否符合相应标准要求,固废处置是否符合**化和无害化要求;(5)项目在运行过程中突发环境事故的风险程度、环境可接受性以及防范、应急措施的有效性。

主要环保措施:

营运期

(1)水环境:****处理厂(东岐)尾水深海排放过渡期内,项目采取涉重废水与高盐废水零排放方案:污水处理站设置MVR蒸发结晶系统,涉重废水与高盐废水经中****处理站MVR蒸发结晶,蒸发冷凝得到的蒸馏水返回各工艺车间使用,不外排。一般废水经“调节+混凝沉淀”处理,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各污染物达到《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中表 1水污染****园区污水厂其他工业生产及生活废水进水水质要求****处理厂(东岐)处理。****处理厂(东岐)深海排放管道建成后,项目涉重废水与高盐废水经采用“调节+一次混凝沉淀+二次混凝沉淀”处理工艺,镍、钴、锰等污染物达到《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表1直接排放限值,其他污染物达到达到《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中表 1水污染****园区污水厂高硫酸盐废水进水水质要求后通过“一企一管”****处理厂(东岐)处理;一般废水经“调节+混凝沉淀”处理,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各污染物达到《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中表 1水污染****园区污水厂其他工业生产及生活废水进水水质要求****处理厂(东岐)处理。

(2)大气环境:电池拆解过程产生的有机气体(含氟化物)及回转窑热解废气(含氟化物),引入二燃室进行焚烧,而后经过“急冷塔+布袋除尘+碱液喷淋+除雾器+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不低于15m排气筒排放;破碎筛分废气经过布袋除尘后通过不低于15m排气筒排放;浸出车间、萃取车间、精炼车间、公辅工程(罐区)等废气分别通过碱喷淋(两级碱喷淋)处理后通过不低于15m排气筒排放;四氧化锰/钴车间废气通过酸喷淋(两级酸喷淋)处理后通过不低于15m排气筒排放。

(3)声环境:尽可能选购高效、低噪的设备,从声源上减少噪声;设备安装时采取减振措施。对于风机类设备的进出口管道,以及因工艺需要排气放空的管线,采取适当消音措施,减少气流脉动噪声。较大型机泵类设备还应加装防震垫片,减少振动引起的噪声。车间内设备布局时尽可能将高噪声设备设置在车间中部,将辅助的噪声较小的设备设置在车间边部。在项目高噪声设备房内墙安装吸声材料,选用隔声效果较好的门窗。加强设备的维护,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时产生的高噪声现象。

(4)固体废物:①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液冷板(金属材质,含管路)、线束、铜排、水冷管、固定条、盖板、箱体等结构件/辅助件,金属/塑料外壳、电芯固定支架、极耳连接件等结构件,铜和铝,废塑料,铁铝钙渣,布袋除尘器收尘、废反渗透膜、废分子筛、废吨袋,按照属性分类,暂存于一般固废间内,定期委外处置。②危险废物:废电路板、废纤维球、布袋除尘器的废布袋、废活性炭、机修废油、设备废液、废试剂(含废试剂瓶)、废滤布,按照属性分类,暂存于危废间内,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外运处置。待鉴定固废:炭黑渣、氟化钙渣、污泥(含污水处理污泥、MVR盐泥)根据鉴**果委托处置

(5)环境风险:建设1个1550m3的事故应急罐,并配套事故废水收集系统,并与园区事故应急系统互联互通;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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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全本下载链接:http://www.****.cn/zwgk/tzgg/202510/t****1022_****664.htm

备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选址、建设、运营全过程环境信息公开的主体,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相关信息和审批后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公开的主体,该链接为项目建设单位提供,公示维护工作由项目建设单位负责。

一、公示时间:2025年12月29日-2026年1月5日(5个工作日)

二、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行政许可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电话:0593-****389 传真:0593-****177

电子邮箱:****@163.com

通讯地址:****开发区闽东东路1号

邮 编:352100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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