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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日期:2025-12-29
| 项目名称 | ****废气处理设施提升改造项目 | ||
| 建设地点 | **市直辖市**区**市津****科技园兴园路10号 | 占地面积 (平方米) | 100 |
| 建设单位 | **** | 法定代表人 | 赵志国 |
| 联系人 | 李仁志 | 联系电话 | 158****5619 |
| 项目投资(万元) | 18 | 环保投资(万元) | 18 |
|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 2025-12-15 | ||
| 建设性质 | 改建 | ||
| 备案依据 |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100 脱硫、脱硝、除尘、VOCs治理等大气污染治理工程项中全部。 | ||
| 建设内容及规模 | ****投资壹拾捌万元将原有2套光催化氧化加活性炭吸附设施提升改造为2套两级活性炭吸附设施分别用于处理搅拌废气及溶剂储罐废气 | ||
| 主要环境影响 |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 ||
| 废气 | 有环保措施: 溶剂储罐废气采取管路收集、两级活性炭吸附措施后通过一根15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至大气 有环保措施: 搅拌废气采取管路收集、两级活性炭吸附措施后通过一根15米高排气筒DA002排放至大气 | ||
| 固废 | 环保措施: 废活性炭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处置单位处置 | ||
| 噪声 | 有环保措施: 风机采用基础减振 | ||
| 承诺:**** 赵志国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 赵志国 承担全部责任。 | |||
|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