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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 **** | 分 类 | 建设用地审批 |
| 发布机构 | ******厅 | 发布日期 | 2025-12-26 |
| 标 题 | **区2025年度第2批次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用地 | ||
| 文 号 | 苏政地A〔2025〕103号 | 主 题 词 | |
| 内容概述 | |||
| 时 效 | |||
苏政地A〔2025〕103号
****政府关于**市**区2025年度
第2批次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用地的批复
****政府:
你区《****政府关于申请办理**市**区2025年度第2批次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用地农用地转用的请示》(高政发〔2025〕81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区将位于**镇联溪村、临湖村、**村的农民集体所有农用地0.0306公顷(其中耕地0公顷)、未利用地0.0004公顷转为建设用地。
以上共计批准建设用地0.0310公顷,其中转用农用地0.0306公顷(其中耕地0公顷)、未利用地0.0004公顷,****政府依法依规供应,并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
二、你区要严格国土空间规划的执行,确保“三区三线”管控要求、生态管控措施落实到位。
(此页无正文)
2025年12月20日
抄送:国家自然**督察**局、******厅、******局**分局
****办公厅印发 2025年12月2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