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安县下埔路道路工程(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5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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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被邀请参加投标的单位名称):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县下埔路道路工程已由****建设局以《关于**县下埔路道路工程的批复》惠发改审〔2025〕68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建设资金来源上级补助及自筹,招标人为****,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省**市**县;

2.2. 工程建设规模:道路全长282米,红线宽度30米,设计车速40km/h,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交通工程、给水工程、雨水工程、污水工程、电力排管工程、通信管道工程和道路照明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市政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本招标项目系**县下埔路道路工程施工招标,工程总造价为人民币493.0172万元;主要建设内容包含:道路全长282米,红线宽度30米,设计车速40km/h,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交通工程、给水工程、雨水工程、污水工程、电力排管工程、通信管道工程和道路照明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工程造价为493.0172万元,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路,管道最大管径DN1000;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工程造价为493.0172万元,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路,管道最大管径DN1000;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172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12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不适用”;

2.7. 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并达到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叁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 不应用 **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类。应用**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不适用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不适用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不适用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不适用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不适用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1)本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2)省外建筑企业参加投标的,应按《关于推动全省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闽建筑[2015]35 号文)、《关于规范省外入闽建筑企业信息登记工作的通知》(闽建办筑 [2015]13 号)和《关于做好建筑施工企业信息与工程招投标活动衔接的通知》(闽建办筑[2016]8 号)要求办理企业信息登记。(3)其他详见招标文件相关规定。

3.8.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12月29日16时00分至2026年01月04日17时00分通过**市公共**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ggzyjy.****.cn),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海迈电子标书软件最新版本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 评标办法和定标方式标书代写

5.1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

5.2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定标方式:****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26年01月13日17时00分前到账。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第1标段90000元。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根据《****委员会等 12 部****市政府投资项目投标保证金减免工作的通知》(泉发改规〔2024〕5 号)规定,本项目免于收取无失信记录企业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加盖投标人单位电子印章的《免缴投标保证金承诺函》作为资格文件的组成部分,否则否决其投标。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6年01月14日09时30分00秒,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市公共**交易信息网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标书代写

7.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 确认

你单位收到本投标邀请书后,请于(具体时间)前使用本单位CA证书通过**市公共**交易信息网予以确认。超过具体时间未予以确认的,视为不参与本项目投标。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省公共**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ggzyfw.****.cn/)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地 址:**省**市**县螺阳镇**村禹洲写字楼18楼,邮编:362100

电子邮箱:/

电 话:186****1898,传真:/

联 系 人:谢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县****发展中心1号楼705室,邮编:362100

电子邮箱:****@126.com

电 话:0595-****1888/152****2373,传真:/

联 系 人:小孙

公共**电子交易平台名称:**市公共**交易信息网

网 址:http://ggzyjy.****.cn

联系电话:0595-****5508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建设局

地 址:**县****广场****住建局建筑业股

联系电话:0595-****7569

****中心名称:****交易中心

地 址:**县螺城镇惠兴街螺兴大厦二层(中闽百汇隔壁)

联系电话:0595- ****86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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