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江南区苏圩中心卫生院手术室室内改造装修项目工程招标更正公告

发布时间: 2025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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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区****手术室室内改造装修项目工程招标更正公告
发布时间:2025-12-29 15:41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市**区****手术室室内改造装修工程。

2.项目地点:**市**区苏圩镇团结北路32号。

3.项目招标控制价:人民币32.850725万元(大写:叁拾贰万捌仟伍佰零柒元贰角伍分),含税。

二、改造内容及技术要求

(一)本项目总建筑面积约190平方米,建设内容:卫生院手术室内部改造与装修,施工含:建筑装饰装修、暖通、电气、给排水等分部工程,手术室需符合“三区两通道”、空气净化等院感防控技术要求,承包方每周需向发包人提供工程施工进度并及时提出现场存在的问题。承包人严格执行施工合同内容,严格按有关技术规范、工艺标准、操作规程、竣工验收和设计图纸要求开展施工建设,控制建设成本。

(二)承担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及非夜间施工照明的责任和要求,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三)已完工部分工程成品保护的特殊要求及费用承担:已竣工工程未交付发包人之前,承包人按合同条款约定负责已完工程的成品保护工作,保护期间如发生损坏,承包人自费予以修复。

(四)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建筑物、构筑物保护要求及费用承担:承包人施工前须探明并采取措施进行保护,若周边设施发生损坏,需承担相关维修费用。

(五)施工场地清洁卫生要求:严格执行《**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民政府令第14号)》,达到**市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要求。施工现场及出入口须达到**市城乡清洁工程要求,必须坚决服从及配合建设主管部门日常工作。由于施工造成的环境污染,其责任和费用均由承包人承担。按照安全文明施工要求,承包人负责及时清理所造成的建筑垃圾和施工人员所造成的生活垃圾,做好施工场地维护、隔离,符合建设部15号令《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政府关于城市卫生市容管理条例等,承包人需承担因自身原因违反有关规定所造成的损失和罚款。

(六)本项目施工过程中若出现需要签证、洽商的内容,由发包人核实后,发包人视具体情况予以确定。

三、报价单位资质要求

承包单位需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满足其中一项即可),施工过程需严格遵循《医院洁净手术部建筑技术规范》(GB50333-2013)相关要求。

四、报价文件要求

(一)报价文件内容:

1.企业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复印件、经营许可证等;

3.证明企业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重**全责任事故资料;证明企业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相关资料等;

4.分项报价表(人工、机械、材料、管理费等明细);

5.技术文件(包括工作流程、服务承诺书等),施工进度计划表(要求:总工期不超过60天);

6.售后服务方案(如:质保期≥1年);

7.施工管理人员配备要求

投入本工程的人员须持有相应执业资格证书(提供有效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人员具体要求如下:

1.项目经理: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①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②具备土木工程专业中级(含)以上职称。

2.安全员:1人,具备省级(自治区级)或市级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部门(机构)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上述人员须附相关有效证书的复印件,及(2025年6月至2025年12月)任意、连续3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费凭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8.其他可自拟。

9.上述报价材料(一份正本,四份副本,共计五份)按要求装订成册后单独密封,****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

(二)报价截止时间、地址标书代写

1.报价时间:2025年12月30日-2026年1月7日,逾期无效。

2.响应文件提交:**市**区苏圩镇团结北路32号,********办公室。标书代写

五、招标程序

公告:在****微信公众号发布招标更正公告,更正公告期自公告之日起8日(含周六、周日)。

六、评审工作

1.评审时间:由项目主管部门另行通知。

2.评审地点:**市**区壮锦大道19****中心A座5楼0502会议室。

3.评审方法:根据招标采购公告,对符合资格的响应文件进行综合评审,确定中标单位。

七、结果公示

拟在**区****微信公众号公示评审结果,公示期3天。

八、签订合同

中标单位收到通知后,于6个工作日内签订施工合同。

九、咨询方式

1.采购单位:****,覃老师,0771-****032。

2.主管部门:****卫生健康局,邓工,电话:0771-****892。

3.监督部门:**区****,李主任,电话:0771-****384。

4.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08:00-12:00、下午15:00-17:40。

十、其他事项

1.本公告解释权归采购单位所有。

2.未尽事宜可联系采购单位业务人员,并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市**区****

2025年12月29日


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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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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